东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东安县大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利工程
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对我县范围内的大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范围进行了划定。划界成果已经我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划界成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
2.东安县大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公告(示意)图
东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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