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东安县政府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二、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财力水平稳中有增
(二)用力改善社会民生,重大民生政策落地见效
(三)有力兜牢安全底线,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四)着力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三、关于我县政府性债务情况的说明
(一)2024年底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二)2024年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三)2024年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四、2025年预算草案
(一)2025年一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三)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
(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列入年初预算情况
五、完成2025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聚焦稳预期,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二)聚焦稳财源,以旧引新提质增效。
(三)聚焦建机制,国资改革持续深化。
(四)聚焦兜底线,民生保障坚实有力。
关于东安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2月18日在东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东安县财政局局长 谭 辉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全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县财税部门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扎实贯彻“八大行动”,深入实施“五五一”发展思路,大力开源增收、紧盯预算绩效、坚持“三保”底线,切实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全县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债务风险防控有力,在预算执行不及预期的情况下,实现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公共财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22810万元,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3174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6892万元、税收返还性收入779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4278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基金10000万元、调入资金172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4万元,收入总计470864万元;2024年一般预算支出421581万元、上解支出1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8320万元,支出总计46990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96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22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66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72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60400万元(特殊再融资置换债券54400万元)、上年结余351万元,调入资金10003万元,收入总计173618万元;2024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108954万元,上解支出100万元,调出资金3981万元,地方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0400万元,支出总计17343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8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3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万元,上年结余1万元,收入总计23019万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8万元、调入一般预算23000万元,支出总计2301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保基金总收入为80141万元,社保基金总支出6881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1325万元,累计结余67057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县与省年度结算工作尚在进行,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均为快报数,在决算编制汇总后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财政工作和预算执行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财力水平稳中有增
在整体经济下行的大形势下,全县财税部门攻坚克难、承压前行、稳中求进,做优做实财政“蛋糕”。一是狠抓税收征管。深入组织开展开源节流工作,紧盯目标,建立台账,压实责任,动态管理,2024年全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281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14%,同比增加160万元,同比增长0.13%,地方财力水平总体稳定。二是大力盘活“三资”。积极发挥牵头揽总作用,主动服务“八大行动”,全力推进国有“三资”管理改革,2024年共盘活行政事业性低效国有资产57处,盘活闲置土地7宗,盘活项目剩余砂石2处,盘活特许经营权1项,完成其他盘活3项,盘活闲置低效资金9757万元。三是积极争资争项。全县共争取上级资金435452万元,比上年增加24257万元,增长5.9%。其中:争取国省补助资金277862万元(包含2024年到位增发国债5374万元、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转移支付8555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450万元)、争取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41600万元,有力支持了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用力改善社会民生,重大民生政策落地见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民生需求不断扩面、保障标准持续提升的大政策下,我们恪尽职守、尽力而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全年民生支出353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97%,民生实事项目政府投入稳定保障。
一是持续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投入。2024年教育投入101853万元,同比增加2602万元,增长2.62%。严格落实上级学生资助资金、生均经费等配套政策,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高等教育及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投入义务教育校舍维修资金1250万元,小学寄宿非寄宿困难生分别提高到1250元每生每年、625元每生每年,初中困难生提高到1500元每生每年、750元每生每年。
二是持续稳定社会保障水平。全力支持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等困难人群生活保障标准。加力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支持14岁以下儿童、6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资金安排800万元。就业就是最大民生,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475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209人,创业担保贷款余额达到4680万元。
三是持续推动卫健事业健康发展。全面支持公立医院事业建设,县本级统筹安排公立医院补助529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补助标准提高至94元/人,将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补助标准提高到174元/人,各类基本公共卫生免费服务项目计划数全面提高。
四是持续助力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宣传发展。全面做好“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抓紧文体中心、档案馆建设,持续擦亮东安德武文化闪亮名片。
五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累计争取农林水利增发国债资金16033万元,推进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建设,持续提升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林业防祸防灾能力,全年投入9995万元用于实施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保所有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政策及相应资金落实到位。加力落实农业领域“两新”政策实施,累计拨付农业机械更新资金230万元。
六是持续保障县级民生实事政策落实落地。坚持民有所居、民有所养,拨付县域居民购房契税奖励1531万元,拨付失地农民补助资金3827万元。
(三)有力兜牢安全底线,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在风险隐患仍然较多、管控要求日趋严格的大环境下,我们分类施策、疏堵结合,有效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一是严防债务风险。坚持化存量,控增量,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安排的化债任务,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制度,用好债务化解政策工具,争取专项债置换隐性债54400万元,推动降息减债,全县当年降息12笔,全周期节约利息6400万元,债务还本付息预算全额做了保障,截止2024年底我县累计共完成隐性债务化解25.01亿元。二是兜牢“三保”底线。全县足额安排“三保”支出228745万元,加大库款调控力度,动态监控库款变动、库款余额及保障水平等情况,确保“三保”资金及时兑付。三是保障粮食安全。争取各类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3781万元,支持新建和改造高标准农田4.88万亩;发放耕地地力保护等生产补贴资金7946万元。四是提升应急防灾能力。全县争取上级自然灾害救灾防治、防洪工程建设等资金15951万元,其中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增发国债资金1648万元,县本级配套安排236万元,全力支持做好防灾减灾、消防救援等工作。
(四)着力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在宏观政策不断释放、财政改革持续深入的大趋势下,我们提前研判、扎实推进,不断深化改革举措。一是持续规范财政支出。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工作要求,运用零基预算理念编制部门预算,2024年县本级继续压减非生产性、非必要、非刚性支出4385万元,严格实施“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限额管理,年底收回“三公”经费结余指标457万元。二是开展“绩效管理巩固年”行动。对全县324个项目支出和205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估,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全覆盖。2024年共计压减绩效不达标项目126个,共计压减金额1664万元。 三是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完成项目评审770个,评审金额16.83亿元,核减金额2.9亿元,综合核减率17.23%;四加强民生资金使用监督。深入推进惠农补贴资金和农业保险突出问题整治, 配合做好棚改、燃气管道、中小学校营养餐、医保基金等专项整治;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和发放管理操作规程,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开展会计评估工作检查,查出各类违规违纪资金1278.57万元,追缴财政资金983.55万元;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资金614.49万元,整改问题70个,追回财政资金136.36万元。
过去的一年,全县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在看到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要全面客观冷静看待当前的困难和问题,我县主要财源企业国能永州电厂、红狮水泥等增长放缓,其余实体企业经营整体仍未企稳,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新兴财源尚未形成有效支撑,收入增长后继乏力。 “三保”等刚性支出逐年增长,上级转移支付增长放缓,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投入仍需维持,收支矛盾继续加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压力逐年增大,相关平台债务体量较大、经营项目质量欠优、抵押物资源匮乏等问题较为突出,资金保链难度较大,加剧了财政风险。对此,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以争取和用好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为契机,以推进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抓手,进一步提高财政政策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三、关于我县政府性债务情况的说明
(一)2024年底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底,累计债务限额73429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累计22651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累计507774万元。累计债务余额73072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295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07774万元,余额占限额比重为99.51%。
(二)2024年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4年通过湖南省财政厅发行债券191288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8900万元、新增外贷9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872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33888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6000万元、特殊再融资专项债券54400万元)。2024年共归还到期债券本金4432万元,按期支付政府债券利息18283万元,当年到期的债券本金及利息归还完毕。
(三)2024年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1.新增一般债券安排情况。新增一般债券8900万元,其中:
用于(1)东安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1000万元;(2)调元渡改桥建设2400万元;(3)两河流域锑污染综合整治项目1000万元;(4)东安县国家档案馆建设300万元;(5)东安县城市污水处理项目1000万元;(6)东安县公路建设项目2660万元;(7)东安县三小人行天桥工程303万元;(8)灾害应急消防装备建设项目237万元。
2.新增外贷情况。新增湘江流域存量垃圾场综合治理亚行贷款项目900万元。
3.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情况。新增专项债券87200万元,其中:(1)东安县焊剂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0万元;(2)东安县城乡垃圾分类及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4000万元;(3)东安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7500万元;(4)东安县城镇供水提质扩容工程9100万元;(5)东安鸡农业特色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8000万元;(6)东安县人民医院结核病诊疗中心3000万元;(7)东安县树德景区创4A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200万元;(8)东安县舜皇山景区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3500万元;(9)东安县城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2500万元;(10)东安县公办养老中心建设项目4500万元;(11)东安县中医医院防控应急能力建设项目2200万元;(12)东安经济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500万元;(13)东安县城东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00万元;(14)东安县北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4000万元;(15)东安县城区供水扩容工程6000万元;(16)东安县龙溪河综合治理工程6025万元;(17)城西道路及土地整理项目900万元;(18)东安县城至芦洪市镇公路工程贷款500万元; (19)东安县芦江水库工程项目646万元;(20)湖南信托东芦公路项目229万元;(21)东安经济开发区芦洪市片区承接产业转移基础设施提升项目2900万元;(22)东安县经济开发区建材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00万元。
4.新增特殊再融资专项债券情况。新增特殊再融资专项债券54400万元,全部为置换债务。
四、2025年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财政收支形势,2025年财政预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省委、省政府“三高四新”发展目标,突出“稳、进、高、新”,大力实施“七大攻坚”,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保重点、压一般、强绩效、促统筹,严格落实“五级”预算编制顺序,兜牢“三保”底线,强化产业发展财力支持,持续压降行政运行成本,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综合考虑上一年预算执行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编制2025年预算草案如下:
(一)2025年一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025年全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27723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4912万元,增长4.00%。其中税收收入82423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7220万元,增长9.6%;非税收入453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减少2308万元,下降4.85%。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29641万元,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7446万元(不含债务还本4067万元),增加32195万元,增长8.1%。根据《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4号)中第十五条,债务还本4067万元应计入线下支出。
2025年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的主要项目:(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70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466万元,下降3.56%;(2)公共安全支出1356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16万元,增长1.61%;(3)教育支出8245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171万元,增长4.00%;(4)科学技术支出146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76万元,增长5.45%;(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9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580万元,增长16.4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28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0889万元,增长12.46%;(7)卫生健康支出3424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93万元,增长0.57%;(8)节能环保支出1080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649万元,下降13.24%;(9)城乡社区支出1216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4267万元,增长54.05%;(10)农林水支出6780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52万元,增长0.08%;(11)交通运输支出1053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923万元,增长9.61%;(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4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785万元,增长57.88%;(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88万元,下降14.93%;(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68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325万元,下降8.13%;(15)住房保障支出1725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956万元,增长20.68%;(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3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63万元,增长24.33%;(17)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5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5万元,增长233.33%;(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3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4万元,增长1.21%;(19)预备费安排5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20)债务付息支出74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784万元,增长11.85%;(21)其他支出1513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0920万元,增长258.97%。
3.收支平衡情况。2025年预算收支安排结果,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27723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8290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79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013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97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63万元,调入收入31000万元,动用稳定调节基金1200万元,总收入443786万元。一般预算支出429641万元,加上解支出1003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65万元,总支出为44374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2025年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5979万元;2025年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597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持平。
(三)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全县社保基金2025年年初结余68780万元,2025年收入预算86145万元,2025年支出预算75556万元,当年结余10589万元,累计结余79370万元;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65113万元,当年收入36802万元,当年支出26212万元,当年结余10570万元,累计结余75703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3667 万元,当年收入49343万元,当年支出49343万元,当年收支平衡,累计结余366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1019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万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安排19万元,调出资金1000万元,支出总计1019万元,收支平衡。
(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列入年初预算情况
2025年列入年初预算的上级补助收入为282900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收入779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013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97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7984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收入23051万元,结算补助收入2524万元,体制补助收入197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40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08万元,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7400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75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047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转移支付收入51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4120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573万元,节能环保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30万元,农林水转移支付收入31880万元,交通运输转移支付收入573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转移支付收入35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转移支付收入293万元,住房保障转移支付收入4689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0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400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7600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5616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37万元。同时拟定新增一般债券5000万元,全部用于环保事业支出,其余年中上级补助收入增量部分及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我们将通过预算调整列入预算。
五、完成2025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布局之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把握诸多有利条件和机遇,保持战略定力,完善战术布局,不断争先进位、再攀高峰,优管理防风险,不断提升财政保障东安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朝着加快实施“五五一”发展思路的区域强县奋斗目标阔步前行!
(一)聚焦稳预期,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坚持量质并重原则,强化财政运行全周期管理。一是加强分析研判和序时调度,压实征管责任,调动相关主要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二是构建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积极实施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础+增长”的预算编制方式,核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强化资金统筹,确保收支平衡。三是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全面拓展绩效评价范围,加强绩效运行监控,聚焦全县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项目,对全县安排的所有预算项目,开展事前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强化预算绩效约束,推进绩效评价等次与预算安排实质性挂钩。
(二)聚焦稳财源,以旧引新提质增效。实施财源固本培优计划,一是巩固扶持存量财源。做好现有支柱产业、骨干企业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纾困发展,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重点产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分析,提升财政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引导重点税源企业的不断壮大,巩固基础财源,提升支撑财源。二是培植优质可持续财源。加快建设综合治税平台,认真梳理潜力大高成长的企业,做好财源储备工作;优化产业结构,拓宽优质财源渠道,以龙头带配套,构建上下游配套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统筹财政资金助力实体经济,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做好项目组织谋划,将新增政府债券向成熟度高、执行进度快的项目倾斜;完善财源建设激励制度体系,用好政策工具,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
(三)聚焦建机制,国资改革持续深化。开展资源资产盘活专项行动。一是做好“三资”清理盘活。积极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切实提高国有“三资”的使用效率和处置收益,拓宽财政增收渠道,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切实降低债务规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二是盘活存量资金。全面清理预算指标,按政策要求及时收回结转上级专项资金,资金收回后及时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大土地出让金清缴。积极化解各类遗留问题,尽快收回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应收尽收,增强财政造血能力。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想方设法提高自身造血能力的同时,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联系沟通,寻求外部输血来进一步激发经济社会活力,为全县发展争取更大的空间。
(四)聚焦兜底线,民生保障坚实有力。完善民生支出优先保障机制,一是注重财政提质增效,认真落实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完善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二是加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使完善预算管理规则、流程与信息系统紧密结合,以信息化促进管理规范化,进而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三是兜牢“三保”底线,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硬化举措,提升运转保障水平,确保财政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四是严格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还本付息管理,将到期本息足额列入预算,确保按时偿还。五是深化税制改革,全面做好政策转换、衔接和宣传工作,确保各项政策平稳落地实施。六是改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三公”经费公开,确保“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紧跟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凝心聚力,提质增效促发展,苦干实干,踔厉奋发开新局,为绘就东安县高质量发展美好蓝图贡献财政力量。
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收入,是指“分税制”体制下实际留存于地方的财政收入。
6.全口径税收:指各项税收之和,包括地方留存税收和上划税收。含车辆购置税,不含关税收入和海关代征的税收收入。
7.非税收入: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履行管理职能、行使国有资产或者国有资源所有权、提供特定服务或者以政府名义征收、收取、提取、罚没、追缴、募集的税收以外的财政性资金。
8.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债务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9.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债务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10.再融资债券。指为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而发行的政府债券。日常工作中也叫“借新还旧债券”。
11.“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效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13.政府购买服务: 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14.“三高四新”。指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高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
15.“三保”: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16.“三资”:资产、资金、资源。
17.“八大行动”:产业培塑行动、创新提升行动、激发需求行动、改革攻坚行动、主体强身行动、区域共进行动、安全守底行动、民生可感行动。
18.“五五一”发展思路:围绕打造产业集聚、城乡融合、生态宜居、民生幸福、平安善治五个新样板。大力实施园区攻坚、乡村建设、环境提升、共建共享、县域治理五大行动。努力成为湘南地区新的增长极,奋力建设现代化新东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