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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安县大盛镇卫生院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县级复评结果第二次公示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湖南省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24〕10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卫发〔2023〕4号)、《东安县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各乡镇卫生院经乡村医生自愿申报,乡镇初评,县级复评,开展了全县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并按要求将评定结果已于2024年7月1日至5日进行了公示。因大盛镇卫生院毛坪村卫生室村医李子群对本人等级评定结果提出了异议,为此,我局再次组织对村医李子群的评定结果进行了复核。现将大盛镇卫生院辖区内19名村医等级评定县级复评结果予以第二次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最终评定结果以市级核准和省级备案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如有异议,请向东安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反馈(上班时间:08:00-12:00,14:30-17:30),电话:0746-4224499。
附件:2024年东安县大盛镇卫生院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县级复评结果第二次公示表
东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