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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因医疗机构关停、逾期未提出校验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乡村医生退出等原因,现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依法注销东安芦洪市镇医院驻神华国华永州发电有限公司医务室等38个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在公示期内,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实名向东安县卫生健康局反映,非实名反映或逾期反映概不受理。
受理电话:0746—4219792
受理部门:东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股
附件: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东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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