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咨询户口转回农村的事情 | ||||
收文单位: | 信访局 | 来信时间: | 2024-12-27 | ||
来信类型: | 农村农业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在东安买房,户口从村里迁出来,现在想把户口迁回来农村,在村里没有房子,请问要如何办理? | ||||
回文单位: | 东安县公安局 | 办理时间: | 2024-12-30 | ||
内容: | 根据《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五章迁入登记第二十三条2016年2月3日后将户口由乡村迁往城镇的公民,要求返回办理乡迁城时的迁出地落户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迁出地。2024年12月30日9时55分,东安县公安局人境大队民警回访当事人,并告知其相关政策,当事人表示满意。 | ||||
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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