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劳派公司
收文单位: 东安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3-03-09
来信类型: 劳动和社会保障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劳务派遣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单位部分,从员工工资里扣除,扣除的这部分,老派遣公司会不会用于免税?
回文单位: 东安县-东安县税务局 办理时间: 2023-03-15
内容: 李先生,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费(个人缴纳部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扣除的这部分在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可以作为专项扣除事项扣除。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费(单位缴纳部分)可以作为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作为费用扣除。
相关附件: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写信人才能对该回复质量进行评分;请填写写信时系统生成的查询码。
来信人评价:
    查询码:
(注:所有提交的查询码将不在前台页面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