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新型职业农民证
收文单位: 东安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0-07-28
来信类型: 农村农业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看到上面那个政策,有新型职业农民证的,可以有补贴,请问,我们东安有没有?哪里去领?新型职业农民还有什么创业优惠政策?
回文单位: 东安县-东安县农业局 办理时间: 2020-08-07
内容: 唐川: 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从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上面看到的《持证人员可在发证机关所辖区域内按规定享受有关权利并承担义务》,现回复如下: 2015年东安县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意见》(湘政办发【2014】46号)和《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湘农发【2015】141号)精神及《永州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东安县工作实际,制定了《东安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政办发【2015】55号文件)。 根据认定办法在东安县境内从事农业生产或经营人员,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在18至55周岁的农村劳动力,产业发展成绩突出者,可放宽至60周岁。以农业为主要职业,稳定从事农业生产或服务3年及以上,连续1年以上参加新型职业农民系统教育培训或相关培训且考试合格,取得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农民技术职称、相关农业职业资格等证书,经本人申请,县级农业农村局审核,报“市新型职业农民评审专家组”评审存档,并反馈省里备案。实行认定动态管理,每年认定一次。通过认定后发放由农业部统一印制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持有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人员:可享受现有各项强农惠农扶持政策;享受新型职业农民专项扶持和奖励政策;享受金融信贷服务支持优先政策;优先获得流转土地经营权;优先推荐和选派参加各类农业科技会议培训、学历教育、学习考察和经验交流等政策性优惠活动;优先申报农业科技推广等各类农业科技项目及相应配套服务政策;优先享受各类新增农业补贴和支持政策等。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关心及重视,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也会越大越大,有关新的政策我们将随时告知,也请您留意国家对新型职业农民出台的一些新政策,同时恳请您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给予关心与支持。 东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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