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初中学杂费
收文单位: 东安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0-06-30
来信类型: 教育文体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您好,请问东安初三学生这个学期应交学杂费是多少?
回文单位: 东安县-东安县教育局 办理时间: 2020-07-06
内容: 李女士:您好!按照九年义务教育制度,适龄儿童、少年开始接受教育的九年不收学费、杂费。东安初三学生也并不收取学杂费。感谢您对东安教育的支持和关心!东安县教育局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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