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0000001/2025-0052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紫溪市镇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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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溪市镇开展涉企押金、保证金未及时返还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涉企押金、保证金未及时返还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在全镇开展涉企押金、保证金未及时返还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取向,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妥善处置”原则,聚焦涉企押金、保证金未及时退还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押金、保证金返还周期长、申诉渠道不畅等问题,推动涉企资金管理规范化、透明化,力争实现全镇涉企押金、保证金应退尽退、应返尽返,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
镇政府各部门,资金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现金、保函、电子支付等形式缴纳的各类涉企资金。
整治重点
1.工程建设领域。监督招标单位严格执行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重点查处拖延退还行为;清理项目竣工后长期占用履约保证金问题,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中的资金滞留现象;规范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整治超额预留、超期扣留以及增设非合同约定退还条件等违规行为;核查历史遗留保证金问题,重点解决因机构调整、资料缺失等导致的“无头账”问题。
2.政府采购领域。监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情况,重点查处以“验收流程未完成”“结算材料不全”等理由拖延退还的行为;清理以非正当理由长期占用供应商资金的问题;规范质量保证金管理,整治超比例收取、超期限滞留等违规行为;核查历史遗留保证金问题,重点解决因采购主体变更、项目终止等原因导致的押金、保证金积压问题;严查押金、保证金账户管理不规范、资金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3.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投标押金、保证金清退问题,重点查处交易项目结束后拖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行为;清理非正当理由长期占用竞标企业资金的现象,特别是对已作出明确处理结论但仍不退还押金、保证金的情况进行重点整治;规范交易押金、保证金收取标准,整治部分招标人擅自提高保证金比例、违规设置现金缴纳要求等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核查交易平台保证金账户管理情况,严查未实行专户管理、资金混用等问题,杜绝将交易保证金用于平台运营经费等违规行为;解决因交易项目终止、流标等原因导致的押金、保证金滞留问题。
4.社会保障领域。重点清理企业依法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涉社保证金长期滞留问题;查处以“项目未完工”“审核验收程序未完成”等理由拖延返还保证金行为;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取标准,整治部分地区擅自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违规扩大收取范围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核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管理情况,严查挪用、混用等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将企业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弥补行政经费缺口等问题;解决因政策调整、机构改革导致的历史遗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问题。
5.行政审批领域。重点清理在办理施工许可、环评审批、安全生产许可、特种行业许可等行政事项时违规收取或逾期未退的各类涉企保证金;规范行政审批押金、保证金收取标准,整治部分审批部门擅自增设保证金项目、提高收取比例等违规行为,重点核查将保证金收取与审批进度挂钩的“以押代管”问题;核查审批部门押金、保证金专户管理情况,严查资金挪用、账目混乱等问题。
6.财政金融领域。重点清理在行政审批环节收取的各类履约保证金、融资担保客户保证金等财政性资金的滞留问题;查处以各种理由拖延返还企业资金的行为;规范财政类保证金收取管理,重点核查财政部门在政府投资项目、PPP项目中超标准收取履约保证金问题,以及融资担保机构违规滞留客户保证金等行为。
7.公共服务领域。重点清理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企业在用户报装、设备租赁等环节收取的安装押金、保证金等各类涉企押金长期滞留问题,特别是对已完成销户手续但押金、保证金未退的情况进行重点整治;规范公用事业领域押金收取标准,整治违规扩大押金收取范围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核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情况,严查将企业缴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挪作他用或违规投资理财等行为。
8.法治保障领域。对企业涉法涉诉涉案的押金、保证金之类的费用应退未退的进行全面核查,清理涉企诉讼案件诉讼费应退未退,特别是案件判决明确诉讼费缴纳对象但诉讼费未及时退还的情况进行重点整治;核查取保候审保证金等费用管理情况,严查因工作疏忽遗漏退费案件、未及时处理退费申请等行为。
方法步骤
动员部署
同步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开展动员部署,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整治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同时,通过入企走访、政策宣讲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确保各类市场主体知晓整治工作并积极参与监督。
自查自纠
全镇各部门对照整治重点,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原则,全面梳理2020年来收取的涉企押金、保证金,逐笔核查资金去向、返还状态及未退原因,列出详细清单和整改举措,形成自查自纠台账、信访举报、问题整改“三本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
集中清退
对照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或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一律予以取消,一律不得新设。对自查发现的逾期未返还及超额收取的资金,要立即启动退还程序,进行集中清退,并书面说明滞后原因;对因争议暂扣的保证金,要明确处理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
建章立制
巩固工作成果,规范涉企押金、保证金返还相关管理办法,明确收取标准、返还时限、专户管理等要求。严格落实保证金专户管理制度,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管。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重点核查新发生投诉和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不反弹。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涉企押金、保证金未及时返还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孙迪能任组长,镇长唐顺华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强化协调联动。全镇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问题,建立联合处置机制,避免推诿扯皮,形成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注重标本兼治。专项整治既要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一方面,要集中力量整治违规收取、拖延返还、挪用资金等突出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另一方面,要深入分析问题成因,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完善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预防问题的发生。
坚持务求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实际成效作为检验专项整治工作的标准。对问题不遮不掩、真改真治,坚决防范和纠正对整治工作消极应付、措施不实、处置不力等问题。
紫溪市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