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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4-00482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紫溪市镇 发文日期: 2024-11-01
名称: 紫溪市镇关于开展“陪伴企业办事走流程”活动的工作方案
文号 :    
紫溪市镇关于开展“陪伴企业办事走流程”活动的工作方案
  • 2024-11-01 10:08
  • 来源: 紫溪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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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溪市镇关于开展“陪伴企业办事走流程”

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有效解决企业政务办事难题,根据《东安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陪伴企业办事走流程”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东优办发〔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动员全镇领导干部以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两种身份,进窗口、走流程、跑系统、入基层,全面体验办事服务。全面提升我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幸福感。

活动主体

紫溪市镇党委、政府重点对照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一门式)下沉事项清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突出问题走流程。

三、活动重点

重点围绕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生态环保、水、电、气、讯等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着力解决企业在纳税、医保、社保、户籍、就业、就学、医疗、退休、不动产、公积金等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

四、活动方式、方法和目标

(一)行动方式。以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两种身份,通过帮代办、跟踪办、下沉办等方式走流程,坚持线上线下、厅内厅外、事前事后相结合。

1.以办事群众身份暗访体验。

(1)实地办事走流程。以帮办代办方式,陪同办事群众,全环节办“一件事”,了解办事流程运行情况,听取办事群众意见;或者以“无偿委托”方式,经有办事需求的企业授权委托,以该办事群众的身份,全流程代办、办完具体事项。

(2)网上体验走流程。通过具体事项办理,登录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网站或部门行业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手机政务APP、微信政务公众号等,从注册登录到事项办结,全程体验网办服务。

(3)下沉基层走流程。采取到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通过单个独立事项或“一件事”全链条办事等方式,从办事指南查找到事项办结,全程体验系统服务。

2.以普通工作人员身份体验。

(4)坐窗服务走流程。以普通工作人员身份到一线、坐窗口,面对面接待办事群众,从答疑解惑、直接受理到后台审批、打印结果,从要件受理到事项办结,线上线下办完“一件事”,走完全流程。

(5)参与监管走流程。通过参与执法检查、社会治理等方式,全程体验执法、检查、治理全流程。

3.以问题反馈倒查倒挂体验。

(6)群众评办走流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12345服务热线、“好差评”系统等,广泛征集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对企业、群众反映的不满意事项,从办事结果开始,往前倒推审批流程,查找办事环节中的“梗阻”问题。

(二)行动方法。对照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以问题为导向,找出“难”的症结,分析原因。

1.办事服务是否快捷方便。对高频民生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看能不能就近查询、办理或网上、掌上查询、办理等。

2.干部作风是否廉洁高效。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勾结“黑中介”等问题。

(三)行动目标。聚焦关键环节,大力攻坚破难,优化再造流程,达到提质审批服务“优”的目标。

1.推行一次办、一起办。对企业生产经营、项目立项竣工等全生命周期中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一个堵点一个堵点疏通、一个系统一个系统打通,实现“一件事”网上、掌上“一次办”。

2.推行帮代办、上门办。在政务服务大厅开设“绿色通道”,提供“帮代办”服务,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更好地服务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推行服务前移,对不能到政务大厅办事的特殊群体,提供“上门办”。

五、行动步骤

(一)组织发动(5月15日-5月30日)。研究制定活动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陪伴企业办事走流程”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孙迪能任组长,镇长唐顺华任副组长。

(二)集中开展(6月1日至8月10日)。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梳理“陪伴企业办事走流程”事项清单,于6月25日前将单位工作方案和“陪伴企业办事走流程”事项清单报镇便民服务中心。涉走流程完成后,参与活动单位填写《事项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8月10日前报县优化办汇总。

(三)问题整改(8月11日至9月30日)。对在走流程过程中发现的堵点痛点,列明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到位;对需系统性攻坚解决的,明确整改时限,争取在9月底前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持续跟踪抓好整改,于9月20日前将“陪伴企业办事走流程”事项成果清单报县优化办。




紫溪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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