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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1-00342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紫溪市镇 发文日期: 2021-08-27
名称: 紫溪市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文号 :    
紫溪市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 2021-08-27 11:38
  • 来源: 紫溪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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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溪市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根据中共东安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安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东防办〔2020〕40号)文件要求,针对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科学应对措施,完善疫情防控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及时有效控制可能发生的疫情,防止扩散和蔓延,统筹疫情防控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联防联控,科学应对”的防控机制,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原则,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措施。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新冠肺炎疫情的预防、监测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疫情形势研判

(一)全国疫情形势

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基本实现阻断目标,但个别地区仍存在散发病例与小规模聚集性疫情的风险。黑龙江、北京、辽宁、河北等地出现聚集性疫情,当地均采取了快速、有力的应对措施,疫情暂时得以有效控制,未造成大范围扩散。

(二)存在省外、境外输入风险

临近春节,我县基本每天都有从省外入东人员,境外航班回国人员不断增多,对境外、省外返乡人员的管制及人员隔离检疫等方面的压力将加大,我镇的疫情防控风险将随之增加。

(三)存在快速传播条件

新冠病毒具有传染性强和传播隐蔽的特点。春节期间,人员聚集性增加,人群接触机会增多,隐匿传染源可能持续存在,难以清除。我国人群自然感染率低,普遍易感,始终存在由潜在的传染源导致新冠病毒快速传播的风险。

(四)存在通过进口冷冻产品输入疫情的隐患

目前,我们对新冠病毒来源、致病机理、传播途径、流行规律等方面的认识,尚有很大的局限性。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存在很多不确定性。

(五)密闭场所通风不畅导致疫情传播

部分公共设施通风设施不完善,易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既往疫情发生地武汉华南海鲜市场、北京新发地市场和大连凯洋海鲜加工厂均存在通风不畅等问题。

五、监测和预防

(一)人员管控

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近期特别对从河北、辽宁等疫情发生地区返乡人员要精准掌握信息,在“应隔尽隔”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区入东人员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对排查出来的人员要按要求落实集中隔离、核酸检测措施和“14+7”、“2+1”管理。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点在大江源。

(二)重点场所、单位、人群管控

在本辖区政务服务中心、学校、超市、农贸市场、银行、物流站、酒店、旅馆、景点、敬老院、宗教场所等重点场所做好人员健康监测与管理,加强公共区域的通风换气、环境清洁消毒和个人防护。关注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的健康监测情况。

(三)环境监测

在做好冷冻食品监测的基础上,对大型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大型超市等各类交易市场以及专业冷冻冷藏库房、肉类加工厂(场)、医疗机构等场所开展环境监测。

(四)爱国卫生运动

针对环境卫生薄弱环节,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我镇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对农贸市场、餐饮等场所开展清洁消毒工作。

(五)多病共防

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大流感、肺炎、多价流脑等疫苗的接种宣传力度,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倡导坚持“一米线”、“勤洗手”、保持咳嗽礼仪、科学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六、情景构建

根据疫情发生的情况、波及范围,分为以下情景:

(一)情景一:环境监测样本发现阳性,尚未发现感染者。

1.情景描述。在冷链肉类食品(含水产品)及生产、储存运输环境和农贸(集贸)市场、肉类加工场所环境中监测到新冠病毒阳性样本,但尚未发现感染者。

2.防控目标。查明污染来源和范围,掌握相关人员感染状况,消除食品和或环境中的污染,防止可能的物(环境)传人现象。

(二)情景二:发现散发本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或规模较小的聚集性疫情,或在村(居)委会传播疫情。

1.情景描述。我镇局部村(居)发生疫情,疫情规模控制在较小范围,可能的感染者均得到有效管控,疫情继续传播扩散的可能性较小。

2.防控目标。及时发现病例,规范管理可能的感染者,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传播。

七、应对措施

(一)情景一:环境监测样本发现阳性,尚未发现感染者。

在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镇政府要配合好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商务、交通等部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检测,查明可能污染来源和范围。

2.做好阳性食品处置和追溯。封存库存阳性食品,再次细致采样检验;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已流入市场的阳性食品及其同批次产品追溯、召回;对所有阳性食品及其同批次食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处置。

3.对可能被污染环境开展终末消毒。对发现阳性样本和可能被污染的环境实行终末消毒,包括空气消毒、物体表面消毒、污染物品的消毒、水源消毒、餐具消毒等。终末消毒结束后对重点区域再次采样,评估消毒效果。

4.做好人员管理。对可能接触阳性物品和暴露于污染环境的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和核酸、抗体检测,必要时,予以隔离。发现发热或急性呼吸道病例等情况,按要求启动排查、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

5.做好风险评估。根据样本采集数、核酸检测阳性样本数、阳性率、阳性环境样本场所、波及范围、暴露人数等情况,动态评估传播风险确定防控区域,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6.强化监测。协助医疗机构将阳性样本上报县级疾控机构。

7.做好健康宣教。开展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继续向全社会提倡手卫生、戴口罩、咳嗽礼仪,减少非必要聚集活动,保持一定的人际社交距离,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

(二)情景二:发现散发本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规模较小的聚集性疫情、村级传播疫情。

在落实情景一的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医疗救治。镇卫生院发现确诊病例后,使用负压救护车立即转至县人民医院,由县级医院转至市中心医院零陵院区进行集中救治。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由其所在县级定点医院救治。

2.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高感染风险人群判定追踪和管理。

①按照“属地管理”和“边调查、边采样检测、边控制、边溯源”的原则在24小时内完成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初次流行病学调查。

②根据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调度,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紧密配合参与流行病学调查的各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互通调查信息,相互补充印证,快速掌握病例发病前14天至被隔离日所接触的人员、环境。

③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快速判定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次密切接触者,根据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上述人员开展追踪和管理。

④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可疑暴露者,要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3次核酸检测,必要时开展血清抗体检测;不适合集中隔离的人员,应当在镇村两级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居家隔离必须具备独立房间和独立卫生间。对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

⑤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次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的密切接触者,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视情况采取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开展3次核酸检测。

⑥对已经流出疫情发生地的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次密切接触者,要第一时间了解去向,并向目的地有关部门通报信息,要求当地开展协查和人员管控。对跨省跨市流出者,要及时报上级防控办,再通过上级防控办进行通报协查。

3.做好防控区域划定。

①划定管控区域。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划定管控区域。一般情况下,发生散发疫情时,将病例所在的单元(楼栋单元、班级、工作间、病房、办公室、农村户)或楼栋(楼层、车间、病区、自然村)划定为管控区域。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将病例所在的居委会、相邻较近的自然村、工厂、学校等划定为管控区域。

②严格区域管控。管控区域实施封锁,禁止人员出入并予以终末消毒,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动,做好居民健康监测、环境消毒工作,落实封锁期间生活服务保障,耐心细致开展居家健康指导;做好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服务和药品保障;配备医护力量,对发热及呼吸道症状患者、其他各类急症患者、孕(产)妇等,协调应急车辆及时转运并做好车辆消毒工作。

中风险地区中有疫情的村(居委会),以自然村(居民小组)为单位设置卡口,实施封控式管理,24小时值守。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禁止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对进出人员执行体温必查、口罩必戴、扫电子健康码或查验健康证明通行等防控措施。对公共环境开展每日消毒,对楼梯扶手、门把手等重点部位加大消毒频次。

③做好交通管制管控区。域内采取停止公共交通工具运营等交通管制措施,其他区域落实客运场站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实施乘客扫电子健康码、测体温、全程佩戴口罩等措施。根据风险评估,采取控制乘坐率(不超过50%)、减少客运次数、设置留观区、移交发热乘客和信息登记等各项措施。

④重点单位和场所管理。管控区域内的学校、托幼机构采取停学、停课、封闭式管理、线上教学等措施。中风险地区其他区域内学校、托幼机构,允许线下上课,但须落实封控式管理、戴口罩等措施,停止大型集体活动,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实施分餐制。暂停中风险区域内学生、托幼儿童培训机构营运。

管控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采取暂停上班等措施,中风险地区其他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采用无纸化办公,减少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和聚集性活动。同时,实行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在机关单位食堂实施分餐制度。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发生疫情的工厂企业实施以班组、车间、全厂为单位的停工停产,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且经评估后,可视情况复工复产;中风险地区内其他工厂企业在强化常规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实行封控管理,采取扩大核酸检测、强化通风清洁消毒等措施后可不停工停产。

敬老院实行全封闭管理和全员核酸检测,禁止人员进出,实施视频探视探访。

有疫情的村(居委会)暂停开放棋牌室、游戏厅、密闭场所或通风条件较差的图书室等室内公共场所及景区限流50%,实行分时段预约限流、远端疏导等防控措施。服务场所严格落实经营主体防控责任,对进出人员实施体温必查、口罩必戴、扫电子健康码或查验健康证明后方可进入,合理控制人流,尽量保持足够的社交距离。

有疫情的村(居委会)内暂停农贸市场和肉类加工。中风险地区其他区域加强冷链食品监测,农贸市场应缩短营业时间,限制顾客数量。肉类加工企业实施封控管理,每天对其屠宰车间、分割肉车间、包装车间采集适量环境样本进行核酸检测。对农贸市场、肉类加工企业的从业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疫情发生后,按疫情波及人群数量和风险评估意见,启用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安排专职医务人员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组织心理疏导队伍,为受影响人群提供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服务。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大力倡导“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

八、信息报告、通报与发布

镇域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照甲类传染病的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报告疫情。发现有复阳者及环境、物品、食品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等相关情形,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要求,逐级上报至县卫生健康局和县疾控中心。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疫情发生后,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严格落实有关信息发布程序和工作要求,通报确诊病例的行动轨迹等疫情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传言,争取全社会和广大市民的支持,切实把握工作主动权。

组织领导

成立紫溪市镇新冠状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承担应急指挥调度工作,研究制定本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强化监测预警、风险防范、防控救治、心理干预等方面的工作职能。领导小组下设信息报告组、物资保障组、应急处理组、宣传引导组、安保维稳组5个工作组,必要时根据疫情处置需要增加相应工作专班。各组各单位要积极参与会商,主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应对新冠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效运转。

(一)镇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陆辉华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宋小交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艾宇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候选人

成 员:黄大海 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

王 锋 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

张 静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 兵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肖 明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耀廷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党政办主任

李 玲 人大副主席

唐建平 副镇长

唐忠民 派出所所长

罗飞荣 财政所所长

胡小斌 卫生院院长

施祖银 司法所所长

蒋亚军 卫计办主任

龙 杰 民政所所长

熊 光 市管所所长

(二)工作组:

1、应急处置组

组 长:宋小交

副组长:黄大海、李兵、唐建平、唐忠民、胡小斌

成 员:各分片领导

各驻村干部

安监站成员

镇卫生院工作人员

各村(居)主干、辅警、村医

职责: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发现重疫患者或疑似病例患者,及时调度人员进行处置,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医治,并按医疗措施安排医护人员跟踪病情。安排卫生院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2、信息报告组

组 长:艾宇琛

副组长:李玲

成 员:潘亚男、邓文欣、各村(居)支书、村医生

职责:负责统筹辖区内各部门对重点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做好症状监测、核酸检测、人员管控等工作,落实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等公共卫生措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上报的重点人员排查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县防控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疫情信息动态,每日执行“两报告”制度与零报告制度。

3、物资保障组

组 长:艾宇琛

副组长:罗飞荣、龙杰

成 员:龙艳梅、邓双、各村(居)会计

职 责:负责新冠肺炎疫情控制所需的防护用品(口罩、消毒液、酒精)以及其他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及时安排疫情用车,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

4、宣传引导组

组 长:王 锋

副组长:张 静、肖明

成 员:龙艳梅、李丹华、易文骏

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指导村级小广播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安保维稳组

组 长:王 锋

副组长:李兵、李耀庭、施祖银、唐忠民

成 员:综治组成员

各驻村干部

派出所干警、辅警

各村(居)主干

职责:负责应急处理各类因疫情产生的突发状况、矛盾纠纷,保障社会稳定。

十、其他单位职责

(一)各学校。负责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措施,做好学校和可能波及学校的疫情应急处置。

(二)派出所。负责依法处置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武汉返乡人员摸底排查和信息核对;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三)动物防疫站。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加强对重点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监管,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时报告并督促其就医;一旦出现观察病例,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査、隔离、消毒等工作。

(四)文化站。协助做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负责村村响的维护和使用。

(五)林业站。依法严厉打击和禁止野生动物非法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及送检。

(六)市管所。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落实“1110”(一天一清洗、一天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档)制度,必要时采取休市、关闭等措施;规范市场生产经营行为,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市场销售野生动物,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农贸市场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

(七)卫生院。组织对医务人员和村医生开展好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工作,负责病例的发现与报告,制定本单位的防控工作方案和病例监测、报告、转诊工作流程;将观察病例和疑似病例转至县人民医院进行隔离观察和救治;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和防护服等应急药械储备工作。

(八)民政所。负责疫情的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加强对敬老院的管控工作。

(九)安监站。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期间卫生应急管理的统筹协调、统筹应急物资储备,有效整合全镇应急救援资源,协力做好应急工作。

(十)供电所。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期间的安全用电工作,保护用电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十一)财政所。根据疫情预防工作的需要,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所需经费,确保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正常开展。

十一、方案实施

本方案至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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