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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0-00049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3-25
名称: 东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文号 :    
东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 2021-03-25 14:12
  • 来源: 东安县行政审批局
  • 【字体:   

东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东审改办发【2020 1

                                                               

关于开展权责清单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梳理的

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省驻县相关单位::

为推进我县行政权力标准化建设,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库,明确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事项,县本级将开展权责清单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梳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内容

 ()范围对象

县直及省市驻县具有行政职权的部门( 33):县委办(档案局)、县委编办、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工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县残联、县气象局、县烟草局。

(二)梳理内容

一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参考《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950)中的省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在2018年县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并形成2019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填报附件2表格。

二是部门权清单。在2018年权清单基础上,按照谁行使、谁梳理权责法定、清单之外无权力的原则,行政职权实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等,对现有面向社会和公众的行政职权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共10类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同时,为践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工作要求,将本部门现有的行政权力事项能下放乡(镇、场)的尽量下放,需要取消的事项列明取消依据,调整后确定保留在县本级的部门权责事项填报附件3表格(有取消、下放、调整事项的还需填报附件456)
   
二、工作步骤
     ()自查清理阶段。具有行政职权的县本级工作部门按照清理要求,开展自查自清,梳理好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部门权责事项并按时上报县审改办。   

(二)审核确认阶段。行政职权清理审核工作小组通过与各部门反馈沟通,分类开展审核工作,最终确定县本级部门权责清单后,各部门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表格报送至县审改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制度,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工作量大,业务素质要求高。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能熟练操作电脑、精通本单位行政审批业务的专人负责并压实工作责任。

()按时报送。2020420日前,各部门必须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县审改办;2020520日前,各部门必须将部门权责清单及取消、下放、调整情况电子版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县审改办。
   
参考资料可登陆邮箱(yzxzsp321@163.com.密码aa123456)下载。
   
资料报送地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401办公室(县政务中心四楼) ;
   
联系人:邓建军;联系电话: 139****4866;

报送邮箱:714522305@qq.com
附件: 1. 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部门摸底表

2.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
3.
部门权责清单
4.
部门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5.
部门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6.
部门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东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313


附件1

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部门摸底表

单位

是否设置行政审批科室

设置科室形式(单设、加挂牌子、其他)

行政权力牵头(责任)科室

科室负责人

负责人联系电话

附件2

东安县          部门行政权力审批中介服务清单

序号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中介服务事项实施机构

对应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对应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机关

实施要求

备注说明:中介服务事项对应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为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且事项名称必须与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中的事项名称一致。

附件3

                      东安县          部门权责清单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职权名称

职权类型

职权依据

责任科室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对象范围

备注

备注说明:1、职权名称必须与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中事项的名称一致;2、职权依据需详细列明法律法规名称、条文具体内容;3、填写顺序按职权类型: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其他行政权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裁决、行政征收、审核转报依次填写。


附件4

东安县              部门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职权名称

职权类型

职权依据

取消的理由、依据

取消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注

附件5

东安县          部门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职权名称

职权类型

职权依据

下放后承接部门

下放方式(直接下放、委托下放)

备注

附件6

东安县          部门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职权名称

职权类型

职权依据

下放后承接部门

调整类型(事项名称、类型、依据、实施主体等变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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