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18-0002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D0105-zfgzbmzwzx-ghjh--2018-0036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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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县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政府行为的长效机制,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特对2018年度的政府信息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指导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重要工作日程,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增强信息公开效果。切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按季度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东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不断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一)制定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流程。
(二)创新公开方式,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主动接受上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深化公开内容,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8年,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主要从以下这几个方面加强改进。
(一)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二)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内容上,逐步从办事层面公开向决策领域公开推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公开主体范围上,从行政机关向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督促各单位落实办事公开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通过学习、培训等方式,继续提高有关信息报送员的写作能力,确保信息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四)抓好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应当在相关公开渠道上公开本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受理地点、联系方式、受理条件、审查资格和办理程序、答复规定等内容形式形成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机制和指南。
(五)做好重要基础工作。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公布本行政机关的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做好当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计划公开,按时按规定报送需公开的各项材料。
(六)强化责任追究。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个人,明确责任,使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信息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使政务公开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为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四、继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在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探索“三公”经费公开方式、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力度。
(二)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督促住建部门定期做好保障性住房、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
(三)继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继续抓好每日空气质量公示制度,进一步落实水质环境信息公开;二是继续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三是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四是推进减排信息公开。
(四)继续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一是针对2018年新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的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力度。
东安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