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4-0020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2024年度东安县数据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 |
东安县数据局 |
公共普法内容 |
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管理、执法和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永州地方性法规等。 |
本部门法律 普及内容 |
重点宣传普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许可法、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湖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湖南省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指标工作机制、永州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管理办法。 |
本单位 普法平台 |
东安县政府网站、单位工作微信群等 |
责任领导、 部门及普法 联络员 |
分管领导:李玲 |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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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联络员:文卫军 |
2024年度东安县数据局“谁执法谁普法”年度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 |
东安县数据局 |
重点普法任务 |
1.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活动,广泛开展与政务服务密切相关的普法活动。 2.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等媒介,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审批服务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 3.在执法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4.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公开审批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