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5-0043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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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现将2025年二季度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公示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
(一)截至2025年6月30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6423.87万元,其中:
1、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6334.45万元;
2、利息收入54.43万元;
3、财政补助收入4.37万元;
4、其他收入13.34万元;
5、转移收入17.28万元。
(二)截至2025年6月30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总支出4628.43万元,其中:
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4443.18万元;
2、其他支出140.59万元;
3、转移支出44.66万元。
(三)截至2025年6月30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滚存结余15111.9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6534.53万元,个人账户基金结余8577.43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
(一)截至2025年6月3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1431.25万元,其中:
1、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7455.06万元;
2、利息收入17.98万元;
3、财政补贴收入13821.84万元;
4、其他收入136.37万元。
(二)截至2025年6月3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15869.38万元,其中:
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3958.51万元;
2、大病保险支出1906.74万元;
3、其他支出4.13万元。
(三)截至2025年6月3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滚存结余14233.67万元。
东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