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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00000001/2023-0045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东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队执法主体
公示信息
一、执法主体名称(全称):东安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
二、负责人:徐海军
三、执法区域:东安县
四、执法类别:应急管理
五、办公地址:东安县舜皇大道117号
六、监督电话:12345
七、邮编:425000
八、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
(二)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
(三)地方性法规:《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四)规章:《湖南省烟花爆竹管理办法》《湖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永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
九、救济途径
可以向东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零陵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东安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以县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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