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18-0004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圩江镇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新政发〔2018〕20号 |
新政发〔2018〕20号
新圩江镇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工作方案
各村(居)、社区、镇直单位及中、小学校、卫生院:
根据《湖南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工作方案》、《永州市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工作方案》和《东安县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为确保2019年1月1日政府会计制度在我镇顺利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按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63号)文件的要求,建立以权责发生制度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度政府综合会计财务报告制度,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将政府会计改革贯彻实施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大力开展宣传、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认真学习,树立权责发生制理念,熟练进行资产折旧、收入确认、费用归集等会计处理方法,不断提高对财务会计信息的分析利用水平,加强会计核算与内控建设、部门预算决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等工作的协调,不断提升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三、主要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会计改革在我镇顺利推进,新圩江镇政府决定成立政府会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镇长邓峰任组长,党政办主任(分管财政领导)唐龙萍任副组长,组员如下:周卫成、纪天涯、李姿兴、王志凌、胡息元、蒋盛明、王文、胡先勇、张建平,由单位会计纪天涯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必须做到提高思想认识、注重工作协调,建立报告制度,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会计改革工作在我镇顺利开展。
新圩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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