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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18-00046 分类:  
发文机关: 新圩江镇 发文日期: 2018-08-02
名称: 新圩江镇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工作方案
文号 : 新政发〔2018〕20号    
新圩江镇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工作方案
  • 2018-08-02 19:39
  • 来源: 新圩江镇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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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2018〕20号

 

新圩江镇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工作方案

 

各村(居)、社区、镇直单位及中、小学校、卫生院:

根据《湖南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工作方案》、《永州市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工作方案》和《东安县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为确保2019年1月1日政府会计制度在我镇顺利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按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63号)文件的要求,建立以权责发生制度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度政府综合会计财务报告制度,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将政府会计改革贯彻实施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大力开展宣传、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认真学习,树立权责发生制理念,熟练进行资产折旧、收入确认、费用归集等会计处理方法,不断提高对财务会计信息的分析利用水平,加强会计核算与内控建设、部门预算决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等工作的协调,不断提升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三、主要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会计改革在我镇顺利推进,新圩江镇政府决定成立政府会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镇长邓峰任组长,党政办主任(分管财政领导)唐龙萍任副组长,组员如下:周卫成、纪天涯、李姿兴、王志凌、胡息元、蒋盛明、王文、胡先勇、张建平,由单位会计纪天涯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必须做到提高思想认识、注重工作协调,建立报告制度,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会计改革工作在我镇顺利开展。

 

 

新圩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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