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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5-00264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新圩江镇 发文日期: 2025-07-29
名称: 中共新圩江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    
中共新圩江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5-07-29 15:40
  • 来源: 新圩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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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3日至9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新圩江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1月1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新圩江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升政治站位,筑牢整改根基。新圩江镇党委始终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将巡察整改工作视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直接体现,当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党委班子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委统筹、班子领责、部门协同、全员参与”的立体化整改格局,确保整改工作环环相扣、有序推进。

(二)发挥头雁效应,彰显担当作为。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自身政治担当、政治能力的“试金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对整改工作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自巡察反馈以来,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委会专题研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个人,确保责任落实无死角、无盲区。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长效发展。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改出成效,新圩江镇党委建立健全“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整改问题逐一编号登记,建立详细的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实行“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成立由镇纪委牵头的专项督查组,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问效。

截至2025年5月18日,巡察反馈的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问题1:资金管理使用监管缺位,重点环节、大额资金使用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资金去向。对虚列开支、挤占经费等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由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柳山村、竹冲村、双庙村等村虚列共计146200元用于村内公共设施维修、动物防疫、报刊费等支出;中田社区、双江村部分资金使用未经“四议两公开”。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因财务管理不到位,县纪委于2024年10月给予时任财政所长周某某政务警告处分,镇纪委于2025年3月对张某某等5名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三是规范资金管理。新圩江镇党委于2025年2月13日制订《新圩江镇党委议事制度》,新圩江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4月10日制订《新圩江镇财务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使用需经党委会研究集体通过后统一开支,不得挪作他用。四是加强财务培训。2025年4月29日组织全体镇村干部进行培训,学习了《新圩江镇财务管理办法》,提高了镇村干部财政纪律意识,明确了报账范围、筑牢了廉洁防线。

问题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现象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情况。对发放的津补贴、奖金、补助进行核查。经核查,由于审核把关不严、对政策理解不透彻,共有59600元资金为违规发放。二是清退资金。截止2025年5月18日,共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奖金、补助59600元。三是追责问责。由于把关不严,镇纪委对镇财政所长王某某、镇政府工作人员蒋某某、村干部张某某三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加强培训。2025年4月29日组织所有党政领导、镇村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新圩江镇财务管理办法》,提升思想认知,明确报账范围,规范报账流程,压实审核责任。

问题3:为民服务情怀不浓,落实惠农惠民政策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惠农惠民资金去向。经核查,共发现92970元惠农惠民资金因分配方案不统一、村民决议存放组里做公益事业等原因导致未及时发放,4616.5元天然林补贴被违规套取,24169元“留守儿童之家”专项资金及7500元配套设备被挤占,超范围发放13800元退役军人春节慰问费。二是发放、清退惠农惠民资金。镇纪委联合农业、林业、综治、民政等相关部门及村委对未发放的资金进行发放。截止2025年5月18日,共发放惠农惠民资金92970元。4616.5元被违规套取的天然林补贴已退缴至县纪委专户。被挤占的“留守儿童之家”专项资金已归还至各村账户,被挪用的配套设备已归还至各村“留守儿童之家”。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违规套取天然林补贴资金的江某某、郭某某、向某某、胡某某4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虚列支出用于个人开支的的唐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将征地拆迁补偿款违规存入个人账户蒋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对挤占专项资金的王某某、胡某某、张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加强资金监管。2025年新圩江镇党委、政府制订了《新圩江镇党委议事制度》《新圩江镇财务管理办法》,并于2025年4月29日组织所有党政领导、镇村干部学习《新圩江镇财务管理办法》,提高财政纪律意识,明确惠农惠民资金发放程序,压实监督责任,确保资金及时发放,明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专项资金。

问题4: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情况。对虚列开支、虚假报销、超范围报销、报账资料不全等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镇政府工作人员重复报销5200元差旅费;中田社区、柳山村等违规现金支付共计639650元用于村经济合作社运营、购买办公用品等;中田社区、竹冲村等白条支付共计240000元用于道路维修、产业建设等。现已清退重复报销的5200元差旅费。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县纪委就资金监管问题于2024年10月给予时任财政所长周某某政务警告处分,于2025年3月对张某某等5名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建立制度。2025年4月10日,新圩江镇人民政府制订了《新圩江镇财务管理办法》,压实审核责任,明确报账程序,规范报账流程。四是深化培训。2025年4月29日组织所有党政领导、镇村干部学习了《新圩江镇财务管理办法》,明确报账所需资料。压实财政所报账人员责任,把好审核关。

问题5:工会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查账务。核查镇工会联合会2020年至今账务。对报账手续不全、报账资料不完整的情况已交办镇工会联合会整改完成,补齐了相关资料、追缴了超标准发放的奖金200元。二是规范报账手续。2024年12月10日,新圩江镇工会联合会制订了《新圩江镇工会联合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范了报账程序、明确了报账范围、压实了审核责任。三是深刻检视剖析。镇工会主席在新圩江镇党委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工会账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作出自我批评。

问题6:涉嫌特定关系人包揽工程项目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项目建设情况。经核查,发现田心村4、9、14组组道硬化等四个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县纪委对特定关系人包揽财政奖补项目、扶贫资金项目建设问题成立专案组核查。现已核查完毕,给予徐德某开除党籍处分,徐昭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降低其退休待遇。对收受徐德某、徐昭某红包礼金的卿某某等12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三是深化制度培训。2025年4月29日新圩江镇人民政府制订了《新圩江镇农村小微项目和乡村振兴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并组织全体镇村干部进行了学习,规范项目建设。

问题7:形式主义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查。镇纪委对镇党委会议记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资料进行全面核查。发现党委会议记录本存在记录、归档、管理不规范的情况。二是严肃追责。2025年3月,镇纪委对时任会议记录管理员付某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员邓某某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加强培训。2025年3月镇党政办分管领导朱某某对现任党委会议记录书写员蒋某培训。2025年3月,明确食品安全工作台账逐级审核责任,将台账资料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进一步完善,同时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对接与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问题8: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资产流失的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工作情况。经核实,全镇部分村没有对土地(机动地)、矿山、鱼塘、荒山等建立“三资”台账或台账无具体内容,部分村固定资产登记滞后。镇政府机关存在新采购的物品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二是加强业务指导。2024年11月26日新圩江镇政府召开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新圩江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整改培训会,邀请县农经站工作人员对镇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合镇财政所于2025年3月12日至3月27日对全镇16个村进行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督查和指导,已现场指导村级管理员将未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的土地(机动地)、鱼塘、道路、山林、矿山、荒山、沟渠等集体资产、资源录入系统中,确保村级固定资产应录尽录。镇政府机关同步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台账。三是深化“三资”管理。2025年3月11日召开新圩江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部署会,部署2025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明确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李某某专人管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各村明确一名村级管理员专人负责村级固定资产登记。镇政府机关明确党政办工作人员蒋某某进行镇政府机关固定资产管理。

(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执纪不严的问题

问题9: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牢。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未落实,对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的廉洁风险点没有及时排查和管控,没有及时跟进教育提醒,帮助树牢廉洁底线和红线。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在2025年2月28日的民主生活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学习。2025年4月29日组织全镇村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了新圩江镇各村干部纪律意识。二是核实情况。对无依据、超范围发放的津补贴情况进行核实:无依据发放的“两站两员”津补贴33000元已找到发放依据,依据为《关于发放乡镇“两站两员”津贴的紧急通知》;扶贫走访车费超范围发放补助29人,共计13600元超范围发放的13600元扶贫走访车费现已退还镇财政账户。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面展开核实,对参与虚列开支的江某某等9名村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对外出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刘某某等8名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四是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配齐各村纪检委员,新圩居委会、新江居委会分别选举镇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担任村纪检委员,进一步压实新圩江镇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村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监督委员会公章需由各村监督委员会主任监管,对不能正常履职的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予以更换。

问题10:镇纪委监督执纪不严,运用“四种形态”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追责。核实新圩江镇小田村八组村民唐某某死亡后长达11年仍发放特困救助金的问题线索。经核实,镇民政所相关工作人员、小田历任村干部因死亡登记不及时导致八组村民唐某某死亡后长达11年仍发放特困救助金,多发放的特困供养金30764.1元存放在唐昭田账户中,无人侵占。镇纪委已对小田村历任村干部唐某某等3人,新圩江镇民政所负责人黎某立案审查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原民政所魏某某移送上级纪委立案审查,县纪委已给予魏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多发放30764.1元特困供养予以追缴退回至县纪委二是常态化核实。加强对民生资金的审核,每季度组织核实相关人员是否符合发放条件。截2025年5月18日全镇核实完成低保取消70人,其中因已成年或经济好转取消低保44人,死亡取消22人,低保转特困4人。三是执纪监督。镇纪委2024年立案40人,2025年立案2人对党员干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20余人。

(三)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11:项目建设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在2025年2月28日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视巡察整改不力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党委“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和各分管领导的整改落实责任。2025年3月组织全体镇村干部集中学习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知识,加强对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在今后的项目建设必须程序合规、质量合格。二是追责问责。2025年3月,就项目程序不合规的问题,管理不到位的情况,由党委书记田某某约谈乡村振兴工作分管领导胡某某。三是2025年4月29日出台了《新圩江镇农村小微项目和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新圩江镇农村小微项目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办法。严格工程质保金管理,后续签订的合同明确滞留3%的质保金,工程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再付清。

问题12:工作作风建设问题反复。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日常管理。完善了《新圩江镇内部管理制度》,镇纪委每半月对考勤情况进行通报,每月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以加强作风建设。二是加强纪律监督。镇纪委对已出现缺勤的干部进行谈话批评,对多次缺勤的陈某某立案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三是加强作风建设。镇纪委每月进行工作作风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对工作履职不力,推动困难,“躺平式”干部进行处理。

问题13:粮食生产补贴发放监管有漏洞,违规领取补贴禁而不绝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惠农惠民资金发放情况。新圩居委会因对政策把握不准,提前将2023年度351亩双季稻种植面积错误上报2022年度种植面积导致耕地地力补贴(双季稻补贴)共计84240提前发放至胡某账户。新圩居委会发现提前申报后,胡某立即将提前发放的84240元耕地地力补贴退回县财政专户,2024年7月新圩居委会依据《东安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使用方案》重新申报胡某的2023年双季稻补贴。柳山村李某某违规将已签订流转合同的彭某某等3人的12.99亩面积的地力补贴重复申报,导致重复发放彭某某三人地力补贴3117.6元二是举一反三进行核查。2024年11月29日及12月3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动镇纪委对各村申报的惠农补贴数据中的基础信息、种植面积和流转信息进行抽查核实今后将常态化对惠农惠民补贴数据进行抽查核实三是执纪问责。镇纪委给予新圩居委会会计唐某某党内警告处分、新圩江镇政府工作人员唐某某党内警告处分、柳山村会计李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追回违规发放的粮食补贴87357.6元。四是深化业务培训。2025年3月11日在镇政府开展新圩江镇2025年惠农补贴数据采集培训会,4月24日在镇财政所会议室组织村会计召开惠农补贴申报培训会。五是加强数据公开,2025年每季度安排专人会同镇财政所对全镇各村发放的惠农补贴在“清风码”上进行公示。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整改政治根基。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定期开展专题研讨与学习交流,引导全镇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从思想根源上杜绝“过关”心态和松懈情绪。

(二)健全长效管理,织密制度防护网络。系统梳理制度体系:全面盘点现有制度文件,聚焦巡察反馈的制度漏洞、流程缺陷等问题对过时失效的制度及时废止,对表述模糊、操作性不强的条款进行修订完善,重点补充财务监管、项目审批、人员管理等领域的制度空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制度网络。推行“制度执行清单化”管理,将关键条款转化为具体操作指引,组织开展制度解读培训,确保干部职工精准掌握制度要求。

(二)深化成果运用,推动整改提质提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梳理全镇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在完善制度体系上发力,持续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干部考核、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同时,注重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把整改成效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以整改促发展、以发展检验整改成效,切实推动新圩江镇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4481118;电子邮箱:xxjzf@163.com。

中共东安县新圩江镇委员会 ⠂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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