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索引号: 4300000001/2026-00169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信访局 发文日期: 2026-06-29
名称: 东安县信访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方案
文号 :    
东安县信访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方案
  • 2026-06-29 14:43
  • 来源: 东安县信访局
  • 【字体:   

东安县信访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信访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完善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涉访突发事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结合我县信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总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快速响应、稳妥处置、规范公开”的工作原则,健全我县信访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现风险早排查、隐患早化解、突发快处置、过程可追溯、信息可公开,全面提升县级信访部门应急处置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东安县信访局在履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大规模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等涉访突发事件;信访网络舆情突发事件;信访接待场所安全突发事件;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引发的涉访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为统筹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县信访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县信访领域突发事件防范、预警、处置、复盘、公开等工作。

组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统筹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审批应急处置方案、公开信息及工作总结。

副组长:由副长担任,负责具体工作部署、现场指挥、部门联动、隐患排查及演练组织。

成员:各股室、信访接待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风险排查、信访苗头预警、现场秩序维护、群众疏导安抚、信息报送、资料整理、公开公示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统筹、台账管理、预案修订、演练组织、信息汇总、网上公示等常态化工作。

、风险预警与排查防控工作措施

坚持源头治理、关口前移,常态化开展信访风险排查预警,从源头防范突发事件发生。

一是常态化隐患排查。日常依托来访接待、网上信访、来信来电、基层上报等渠道,常态化排查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群体信访风险,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实行“排查、登记、研判、化解、销号”闭环管理。在重大节庆、重要会议、敏感节点开展专项排查,全面摸清风险底数。

二是常态化风险研判。坚持周研判、月分析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信访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区分一般、较大、重大风险,分级分类落实管控措施。

三是规范预警推送。对研判发现的突出风险,及时发布内部预警提示,明确责任股室、处置措施和管控时限,提前介入疏导、提前化解稳控,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措施

严格按照预案规范流程,快速、稳妥、规范处置各类涉访突发事件。

一是快速响应启动。接到突发事件线索后,第一时间核实情况、研判等级,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开展现场处置。

二是稳妥现场处置。对集体访、越级访等事件,优先做好情绪安抚、秩序维护、诉求登记、政策解释,联动属地乡镇、行业部门协同化解,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对信访舆情事件,第一时间核查事实、快速回应、正面引导,严防舆情扩散蔓延。对场所安全突发事件,及时疏散人员、管控现场、消除隐患。

三是规范信息报送。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快速准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全程跟进处置进展,及时上报阶段性情况和处置结果。

四是强化联动协同。建立与公安、网信、应急、属地乡镇(街道)联动处置机制,遇突发复杂情况,及时联动处置、合力稳控,提升处置质效。

、应急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措施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应急管理相关内容,做到公开规范、及时、透明。

一是明确公开内容。常态化公开本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修订情况、风险排查预警工作情况、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情况、应急工作总结等内容。

二是规范公开渠道。所有法定公开内容统一在东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固定公开,常态化更新、长期公示,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三是严格公开时限。常规应急工作按季度、年度汇总公开;突发事件处置完结后及时梳理处置情况,依规开展信息公开,确保公开工作闭环到位。

、常态化建设与保障措施

是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应急法规、预案流程、处置规范、舆情应对等培训,提升全员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是健全考核整改机制。将应急管理、风险排查、预案执行、信息公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纳入本局年度工作考核。对处置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对每次突发事件、演练情况开展复盘整改,持续补齐工作短板。

、附则

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东安县信访局负责解释。

2.本方案长期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根据上级政策和工作变化适时修订更新。   

             东安县信访局

                            2026年6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ocument
友情链接

主办: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安县数据局
地址:东安县车站路133号  邮编:4259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0746-4239377(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箱: dadzzw@163.com  湘ICP备16008386号
湘公网安备43112202000005号  网站标识码:4311220001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