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0000001/2026-00762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消防救援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6年3月16日。
二、申报要求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消防救援部门备案。
凡符合《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以下简称“界定标准”)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经营规模符合界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主动向当地消防救援部门进行申报备案。对于已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仍符合界定标准的,可以直接确定为本辖区2026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无需重新申报。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因调整不再符合界定标准的,应当及时申报,由当地消防救援部门核查后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如符合界定标准未申报,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法律责任。
三、界定标准
《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于公告后或附加链接)。
四、职责落实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联系地址:东安县白牙市镇林角路,联系人:武渝翔,联系电话:0746-4228779,电子邮箱3135502264@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1《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附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