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 索引号: | 4300000001/2025-00722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消防大队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曝光违规动火作业
强化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2025年8月19日,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县内某购物中心施工现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北门、南门两处均存在电焊动火作业,其中北门作业人员廖某某未取得相应操作资质、无证上岗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关于“进行电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廖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佰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明确了缴款方式、期限及逾期责任,并告知其行政复议、诉讼的合法途径。
消防部门提醒:动火作业属于高风险操作,从业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规范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作业人员资质审核与现场管理,共同防范火灾事故发生。低温天气火灾风险上升,需强化防火安全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