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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0-00189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1-02-10
名称: 东安县文旅广体局会议制度(定稿)
文号 :    
东安县文旅广体局会议制度(定稿)
  • 2021-02-10 10:03
  • 来源: 东安县文旅广体局
  • 作者:徐湘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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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文旅广体局会议制度

(一)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或局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其他相关人员可列席参加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和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

2.研究决定文旅广体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研究决定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和人事调配等事项;

4.研究审批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年度考核、职称评聘、人员调动和奖惩等事项;

5.研究决定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与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事项;

6.研究决定需集体讨论的规范性文件;

7.研究讨论局内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8.审议局机关行政经费预算和决算;

9.研究需要局党组决定的其他事项。

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会议议题由局党组成员提出,办公室汇集报局党组书记审定同意后方可上会。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

(二)书记(局长)办公会。由书记(局长)召集,不定期召开。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部署和总结各阶段的工作;调度局党组已研究的需要由有关股室落实的事项,协调各股室、部门之间的工作;其他需要书记(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

(三)局务会议。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总工程师、协管科级干部和与议题有关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研究决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2.调度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及局党组研究的重要工作;

3.听取股室、下属单位有关重要问题的工作汇报,安排有关事项;

4.讨论重要文件及其他重要事项。

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会议议题由分管副局长提出,办公室汇集后报局长确定。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

(四)专题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长按照分工可组织召开由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单位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协调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会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报局党组书记(局长)审核批准,会议由相关股室负责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由相关股室办理并及时告知办公室。

(五)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原则上每月初召开局机关干部职工例会,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总结、研究、安排阶段性工作。局机关工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缺席的,须会前向局党组书记(局长)请假批准,并告知办公室。考勤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六)注意事项。认真做好会务工作,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

1.议题的提出。经办会议议题的股室会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对需要会议决定的事项,要提出具体的方案或意见,涉及其他股室的,事先要进行协商,并如实反映相关股室的意见。

2.文件的准备。提交会议审议的文件和其他资料,要简明扼要,会前经分管局领导审核把关,报局党组书记(局长)阅批,内容较多或涉及较复杂问题的,应于会议前分送局领导阅处。原则上不临时决定议题。

3.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有关股室负责承办。承办股室要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办公室负责任务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并督查通报落实情况,会议议定事项和安排的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局机关干部职工年终绩效考核主要内容。

4.与会人员必须按照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会议,不得迟到和早退,不得擅自请人代会,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一律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将之调至振动或静音状态,一律不得接打电话(突发事件应急电话除外)、玩手机;一律不得在会场内抽烟、打瞌睡、交头接耳、讲小话、大声喧哗;一律不得长时间滞留会场外及从事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5.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请人代会,必须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采取短信、微信请假的,必须得到批假领导的短信回复,未接回复,不得缺会。

6.会议期间,局办公室、作风办将对会风会纪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会议纪律现象予以通报,迟到、早退及违反会场纪律每人次扣绩效考核分0.1分,并扣绩效考核奖30元,不经准假缺席会议或请人代会的每人次扣绩效考核分1分,并扣绩效考核奖50元。

7.严守保密纪律。会议精神在未公开之前,与会人员不得外传和扩散。会议印发的文件等资料要妥善保管,必要时在会议结束后退还相关股室统一保管。

8.提倡少开会,开短会,精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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