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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17-00037 分类:  
发文机关: D0105-021-02103--2017-0027 发文日期: 2017-11-07
名称: 县文体广新局2016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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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新局2016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 2017-11-07 15:55
  • 来源: D0105-021-02103--2017-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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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第一代表团周文革等代表提出的《加大紫溪市镇名胜古迹保护力度的议案》的建议。对此建议的办理结果为:针对紫溪市镇个别文物及名胜古迹因年代久远,遭到一定程度损坏的情况,为加强文物保护,近年来,县文体广新局对广利桥、吴公塔等国保、省保文物进行了抢救性保护维修。2013年,争取了50万文物维修资金,对广利桥的桥廊进行了修缮;对吴公塔的外观进行了全面整理,并在吴公塔的右前方修建安全警示牌,清除了吴公塔道路两旁的杂木杂草,将塔外堆积的碎石修复平整,将塔内人为破坏的基石板用水泥勾缝铺平;安排专人对广利桥进行日常监管和卫生保洁工作。2016年,向国家、省文物局争取了广利桥消防工程维修项目资金239万元。今年4月,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对县内所有文物国保、省保、市保单位进行了全面巡查。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以上文物和名胜古迹的保护力度,积极向中央、省、市争取专项资金进行修缮保护,努力将紫溪市镇打造成全县旅游名片。

(一)高标准完成广利桥消防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现已制定了项目维修方案、计划书及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待上级的批复下达之后即可进行施工招投标。

(二)安排维护监管人员对吴公塔、广利桥专门进行日常安全监管和卫生保洁工作。

(三)安排县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对沉香寺、汉营古迹,张飞岭、幽岩石刻等名胜古迹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巡查。

(二)关于第二代表团周爱玉等代表提出的《请求为乡镇文化事业投入资金的议案》的建议。对此建议的办理结果为:为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近年来,我县着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城乡协调发展,相继实施一系列基础性公共文化惠民工程,2015年以来,全县共投入资金230万元,建设乡村文体广场(舞台)110余个,极大地改善了乡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大力开展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着力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2015年以来,每年开展“送戏下乡”和“欢乐潇湘”大型群众文艺汇演70余场次,每年举办乡镇广场舞教练员培训2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改善乡镇文化基础设施条件,组建高素质的农村文化服务队伍,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着力打造农村文化品牌。

(一)积极争取资金,按照“七个一”的建设标准,加快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加大农村文化广场(舞台)工程建设和维护力度,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县农村文化广场(小舞台)全覆盖,逐步改善现有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充分发挥乡村文化广场(舞台)的文化阵地作用。

(二)建立高素质的农村文化服务队伍,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一是发现和培养一批思想品质好、组织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善于联系群众、热心农村工作的文化工作者;二是健全和完善各乡镇(场)文化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要求各乡镇每年要举办1至3场的大型文化活动,各乡镇文化站要组织多类别的文艺骨干,指导辖区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活动。并对优秀的节目进行了表彰奖励。

(三)着力打造农村文化品牌。根据各乡镇(场)不同的人文环境和民俗民风,把握重点,突出特色,充分挖掘农村的文化资源,造就风格迥异的农村文化品牌。组织舜皇山艺术团和文化馆专业人员对农村的文化队伍进行指导,提高其表演的观赏性和艺术性,通过宣传和包装,打造出我县的农村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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