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0000001/2026-0049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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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监管工作机制,按照《东安县2026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我局年初制定的《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拟组织开展2026年文化旅游市场第一次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年4月7日至4月21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全县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厅(室);互联网上网经营单位;全县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含A级景区景点、旅行社(营业网点、营业部)、旅游购物商店。
(二)抽查比例:歌舞娱乐场所100%;游戏游艺厅100%;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100%;旅游市场经营单位100%。
三、抽查检查事项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网络安全情况的检查;是否接纳未成年人;是否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记录有关上网信息;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场所进行日常检查;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及其经营活动进行日常检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2.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是否连接至境外曲库;是否接纳未成年人;是否悬挂《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和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是否擅自变更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歌系统;对娱乐场所日常检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3.游艺场所是否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是否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是否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游艺机具;是否悬挂未成年人限入标志;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及旅游研学业务;超范围经营,违法违规组织跨境旅游和组织出境旅游团;明显低于旅游市场指导价的“零负团费”“买团”、不支付导游服务费等“不合理低价游”行为;导游未取得导游资格证从事导游活动,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导游证,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甩团;旅行社或导游以殴打、弃置、限制活动自由、恐吓、侮辱、咒骂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等消费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旅游市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抽查步骤
(一)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全县抽查市场主体名单,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二)检查人员在实施抽查前,应当查询市场主体在本部门备案信息及有关行政处罚信息,核对相关信息是否一致。
(三)本次双随机抽查将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进行,对企业实施检查时,每个检查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要一次性完成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查阅、复制有关账册、合同和相关资料,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四)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抽查检查时,要及时填写《抽查检查记录表》,记录表应由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见证记录。
(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六)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统一安排部署、统一行动,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明确工作要求。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涉企执法检查的要求规范开展工作,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按时完成抽查任务,不得随意增加企业负担。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促进形成企业守法经营、诚信自律的良好环境。
东安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