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2-0019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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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东安县统计局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东安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具体工作要求,着力推动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着重抓好普法学习、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等工作,深入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水平,力促我局各项工作在法律法规的红线内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本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健全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保障了普法工作经费,年度预算时认真听取法规分管领导关于法制经费的要求。按照局法治建设规划,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由分管领导抓工作部署,具体成员抓工作落实,积极贯彻省、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2、加强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局党组年初明确全年工作思路,2021年先后开展了《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专题法律学习,注重提高行政人员法律素质培养。 3、加强全局职工专业法律法规学习。一年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12月6日,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第170期时代统计大讲堂“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专题讲座视频会议;12月24日,参加全国统计系统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视频会议;利用局党组学习中心组,对全体班子成员开展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通知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相应实施意见。通过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开展全县范围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今年以来,我局利用县委党校主体班,将《统计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校课堂,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开展了统计法制普法教育;12月10日,利用《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日,开展了《宪法》《统计法》及统计相关法规上街头、进社区、进集市活动,两次活动共向民众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5、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年度报告、检查考核等配套工作机制,明确了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责任和问责办法。依法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本局的工作职责、干部的岗位职责等。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还不平衡,深度不够; 二是在具体工作中,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尚未得到全面充分体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 三是部分统计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个别同志认识还不够到位,依法行政的要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 四是我局目前执法力量还显单薄,已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人员只有四名,要开展统计执法,必须两人到场,否则就无从做起。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干部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今后,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将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局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再向新台阶。 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开展与落实,组织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普法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和参与法治培训及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完善细化明确各项工作制度,为干部职工提供统一规范的工作指引,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东安县统计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