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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16-00064 分类:  
发文机关: 石期市镇 发文日期: 2016-11-08
名称: 十大热点带你解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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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热点带你解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 2016-11-08 17:15
  • 来源: 石期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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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整合而成。它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城乡居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它的建立是党和国家为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为什么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推进,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两套制度独立运行的弊端日益显现:缴费标准不统一,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不统一,待遇水平不统一,影响社会公平;部分城乡居民重复参保、重复报销、财政重复补贴;城乡制度分割,信息系统不统一,参保群众就医报销不方便;两个部门分别经办管理,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而完成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整合,可以从制度上消除上述弊端,破除城乡医保制度壁垒,更好地缩小城乡差距,体现社会公平,提高服务效能,惠及广大城乡居民。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按照“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要求,理顺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体制,优化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高效。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哪些人群?

答:本县行政区域内除参加本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具有本县户籍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在本县长期居住的非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等(以下简称“城乡居民”),都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如何办理?

答:城乡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到户籍所在地(外地长期在我县居住人员在居住地)所属村、社区参保缴费。
    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我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从2017年元月1日开始启动,以一年为一个运行周期,中途不得退出。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

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等特困供养人员的参保缴费,由民政部门核定人数,按规定缴费标准,其应缴基金从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统一划拨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入户。城乡低保对象个人缴费由民政部门按上级相关政策进行资助参保。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方式如何?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亨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不低于57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2017年以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医疗消费需求等情况,逐步提高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

具体筹资方式为参保家庭以“协议筹资”方式委托银行代缴代扣参保款;现金自缴;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等特困供养人员的参保个人缴费由县民政局核准后代缴。

    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带来哪些好处?

答:制度更公平——看病报销,不再分城里人、乡下人。参保居民,不分城乡,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待遇在提高——报销的多了、自付的少了,看病负担减轻。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待遇就高不就低”,报销比例高了,封顶线高了。参保人员特别是农村居民的待遇水平显著改善。

选择更多了——农村居民用药范围显著扩大、可选择的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增加了。整合前,新农合的诊疗和药品目录比城镇居民医保目录窄,整合后各地城乡居民医保目录普遍向职工医保目录统一,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用药范围显著扩大。可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成倍增加,就医更方便。

    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起止时间?

答: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自2016年10月底开始,2016年12月31日结束。

    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证如何管理?

答: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新农合的所有卡证只使用到2016年12月31日止,从2017年1月1日起,启用社会保障卡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唯一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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