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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18-00117 分类:  
发文机关: 石期市镇 发文日期: 2018-04-25
名称: 2018年度石期市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告知书
文号 :    
2018年度石期市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告知书
  • 2018-04-25 11:55
  • 来源: 石期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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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石期市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告知书

各村(居)民:

2018年石期市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活动已经开始,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18年度集中缴费时间:2018年4月25日--2018年6月30日。

二、参保范围:

年满16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省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缴费档次及补贴:

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个档次,参保人可以任一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四、补贴标准:

年缴费100-200元档次的补贴标准为30元/人/年;

300-400元档次的补贴标准为40元/人/年;

500-1000元档次的补贴标准为60元/人/年;

1500元档次的补贴标准为70元/人/年;

2000元档次的补贴标准为80元/人/年;

2500元档次的补贴标准为90元/人/年;

3000元档次的补贴标准为100元/人/年。

一、二级残疾人凭《残疾证》县政府为其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三级、四级残疾人县政府为其代缴50元的养老保险费,按照最低缴费档次另需自己再交50元。

五、缴费流程:

1、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首次进行缴费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镇社保中心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后,再进行自主缴费。

2、缴费渠道分为两种:

一、携带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到镇邮政局进行缴费。

二、通过“智慧人社”APP进行网上缴费。如有不明之处,请到镇社保站详询。

特此告知。

                        石期市镇劳动救助与社会保障中心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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