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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6-00614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水岭乡 发文日期: 2026-10-22
名称: 秸秆禁烧倡议书
文号 :    
秸秆禁烧倡议书
  • 2026-10-22 15:32
  • 来源: 水岭乡人民政府
  • 【字体: 大 中 小】

亲爱的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你们辛勤耕耘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为全乡农业农村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向你们致以亲切的慰问。在收获丰收喜悦的同时,我们也要共同面对一个重要的环保难题——秸秆焚烧。为了让水岭乡天更蓝、水更清、景更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现向广大农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响应号召,做秸秆禁烧的“践行者”

焚烧秸秆不仅浪费资源,还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和烟尘,严重污染空气环境,影响居民健康,甚至可能引发火灾事故,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从自身做起,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杂草、树叶和垃圾,保证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二、科学综合利用,做绿色农业的“推动者”

秸秆是宝贵的农业资源,可以通过肥料化(粉碎还田等)、饲料化(青贮等)、燃料化(生物质发电等)、基料化(食用菌基料)、原料化(酒厂原料等)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实现变废为宝。希望大家转变观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秸秆利用率,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三、加强宣传监督,做生态文明的“守护者”

广大农民朋友要争当禁止露天焚烧的“宣传员”,主动劝导家人、邻居、朋友等,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秸秆还田的好处及可能因违法行为所面临的处罚(个人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做到秸秆焚烧危害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于那些不听劝阻、肆意焚烧秸秆的人,要主动向乡、村反映相关情况(举报监督电话:0746-4392448)。

    农民朋友们,请您自觉转变观念,做到不烧秸秆,积极采用新技术方法提高秸秆利用率,共建生态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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