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4-0049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水岭乡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水岭乡2024年河长制工作计划
我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河流面貌有了明显改善,但在各村河长制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机制不完善、人员不到位等问题依然突出。为进一步夯实河长制工作基础,提升各村河流管护水平,打通基层“最后一公里”,促进农村河流面貌持续改善,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基层河长制工作组织领导,村级河长作为河流管护直接责任人,要落实好河流管护主体责任,履行巡河护河职责。乡总河长担任河长制机构领导,并对村级河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每个季度由总河长滕珍晶带领河长办工作人员开展一次督查,并进行通报。
二、落实工作人员
确保水岭乡河长制工作机构和人员到位,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有工作场所和办公设备,明确2名专职人员,负责河长制日常工作。村级以村为单元明确巡河员、保洁员,负责河流日常巡查、水面和堤岸保洁等工作,及时将发现的河流问题提交村级、水岭乡河长办处置。
三、完善工作制度
制定河长制年度工作计划、考核方案,建立完善农村河流档案,建立健全农村河流管理维护、清洁保洁、巡河护河、问题交办督办举报等制度;结合河道保洁和“清四乱”专项行动,逐步建立农村河流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农村河流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四、加强培训宣传
加大对村级河长、河道保洁员的培训力度。发挥群众管护河流自主作用,倡导制定村规民约。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和引导,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河流管护,营造浓厚的河流管护氛围。每年组织村级河长、河长办工作人员集中培训或开展现场交流学习2次以上。
五、落实经费保障
将河长制工作费用列入水岭乡财政预算,统筹乡村振兴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河流治理等项目资金,加大农村河流管理与保护资金投入,保障乡、村河长制日常工作经费,积极落实巡河保洁、“清四乱”专项行动等工作费用。金岭、燕桂、新铺村各1万元,吊牛坪、枧田、下丰村各1.5万元,样板河建设2.5万元。
六、严格监督考核
将河长制建设工作纳入各村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常态化暗访和年度考核机制,及时掌握农村河流管理情况、河长履职情况,强化暗访、考核成果运用,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未及时处置河流突出问题的有关河长、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
水岭乡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