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1-0027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水岭乡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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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发〔2021〕7号
2021年制止耕地抛荒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乡党委政府粮食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确保粮食生产任务圆满完成,切实抓好制止耕地抛荒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全年性抛荒,减少季节性抛荒,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确保我乡粮食生产安全运行。
二、目标任务
全乡计划粮食播种面积2.92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播面稳定在2.24万亩,旱粮作物播面稳定在0.68万亩。确保水稻生产功能区至少种上一季水稻,避免出现“非粮化”“非农化”。
三、步骤安排
整个耕地抛荒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1年2月-2021年3月)。各村要积极落实耕地抛荒整治政策,抓紧摸清抛荒耕地的具体地点、原因、性质等详细情况,以村为单位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2021年3月中旬完成摸排工作。县里将从2021年3月底开始对边摸排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阶段(2021年4月-2021年7月)。各村要根据耕地抛荒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切实推进耕地抛荒整治,水田尽快翻耕种植,旱地抓紧除草改种旱粮,明确责任到人,明确复耕措施及完成时间。
第三阶段(2021年8月-2021年12月)。总结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先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发展以绿色水稻为主的富民产业,提高产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防止复耕耕地再次抛荒和产生新的耕地抛荒。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制止耕地抛荒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吴又辉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乡长郭建新同志任副组长,各驻村干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建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分管全乡的耕地抛荒工作。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一是积极宣传惠农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鼓励农民多种田、多产粮;二是加大对《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形成“抛荒耕地就是浪费”的共识,切实做到“一分耕地不闲,一分闲田必种”。
3、引导土地流转。鼓励和引导耕地抛荒的农户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协同政府引导其采取转包、出租或入股的方式流转。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农户,要按照法定程序接受并依法重新发包,不得抛荒。对因外出务工经商等原因造成长期抛荒的耕地,要组织当地种粮大户代耕并要动员承包农户自愿流转承包地。
4、强化技术指导。一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掌握农业技术的水平,提高技术到位率。二是帮助农民搞好种子种苗的调运和余缺调剂。三是突出粮油生产,搞好作物布局。水利条件好的,指导农民发展双季稻,遏制双季改单季。确实不能种植水稻的干旱缺水田,要积极发动农户种植玉米、薯类等旱粮作物,以解决农村田头地角因缺水而出现的抛荒问题,防止农田荒芜。
5、强化政策扶持。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行抛荒地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相挂钩的原则,对弃耕抛荒1年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抛荒耕地的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弃耕抛荒2年的耕地,由村组集体收回该耕地的承包权,另作安排。
6、实行目标考核。制定制止耕地抛荒工作考核细则,将制止耕地抛荒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奖罚兑现。
水岭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