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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D0105-909-90904--2018-0115 发文日期: 2018-03-20
名称: 水岭乡机关干部2018年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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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岭乡机关干部2018年考核办法
  • 2018-03-20 10:47
  • 来源: D0105-909-90904--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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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岭乡机关干部2018年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调动全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乡政府办事效能,推进全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力争在全县年终考核中排名靠前,现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乡机关干部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机关干部考核以100分为基数,最终考核得分采用扣分和奖励分之和计算。具体分为四个部分:(1)机关日常工作考核30分;(2)干部执行力工作考核40分;(3)年终民主测评30分;(4)附加考核

    (一)日常工作考核(30分)

    1、严格签到、签到和请销假制度(10分)。每个工作日上午8:00—8:30;下午2:30—3:00为签到时间,无故不签到每次扣1分;旷工一天扣2分,代签的计代签人和被代签人按旷工一天论处。全年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及事假超过20天者(病假视情况而定),该项考核计0分,不享受年休假。因病因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向书记或乡长请假。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签到和请销假情况的统计工作,每周通报一次。

2、严格干部值班住勤制度(10分)。每位干部按照乡政府值班表进行值班住勤。由带班领导组织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值班人员缺岗或请事假者,扣1分,每天由各组的值班领导负责统计后交办公室存档。

    3、按时参加上级部门和乡党委政府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6分)。不按时参加上级部门和乡党委政府组织的会议,每次扣1分,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扣3分。凡是参加县级及以上会议后,不报告、不落实、不服从主要领导工作安排的每次扣5分;不报告、不落实、不服从分管领导工作安排的每次扣3分;乡党委政府组织的会议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1分。

4、能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有关报表、信息、材料、等资料(2分)。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影响政府年终考核排名的相关人员每次扣1分。

5、办公室每天坚持做好下传下达、办公物品管理、信访接待、报刊杂志收发及卫生清扫等工作(2分)。凡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的,每次对相关当事人扣1分。

(二)干部执行力工作考核(40分)

驻村工作人员:

    1、经常到所包村开展工作,党政领导每月下村不少于15天,一般干部每月下村不少于18天,记好下村工作日志 (5分)。

    工作日志每周由包村领导审阅,每季度由党政班子集体抽查,每少一天扣1分。

    2、主动排查、调处所包村矛盾纠纷隐患(10分)。因村矛盾纠纷调处不力,导致群众上访,每出现一次到县集体访扣2分(个体访扣1分),每出现一次到市集体访扣4分(个体访扣2分),每出现一次进京赴省集体访扣5分(个体访扣3分),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扣10分。

    3、所包村能按时完成乡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15分)。乡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不能按时完成或完成情况不达标的,视其情况每次扣5分、3分。

    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排查工作(5分)。年内每出现一例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扣3分,出现重大事故扣5分。

   5、积极协调村两委班子关系,保持村级班子有战斗力,村干部工作积极,得到群众公认(5分)。否则,扣1—5分。

窗口单位(政务中心、民政、计生、财政、经管、社会救助、新农合)工作人员:

1、群众在上班时间来办理业务,相关经办人员必需在岗在位(20分)。若有群众在窗口单位找不到经办人员,未能办理其业务,每次扣5分。    

2、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为群众办理业务过程中,要做到热情、微笑服务,能够办理的积极办理,不能办理的做好相关解释工作(10分)。若有群众反映工作人员方法简单粗暴、态度恶劣的投诉现象,每次扣5分。

3、能按时完成上级与乡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10分)。上级与乡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不能按时完成或完成情况不达标的,视其情况每次扣5分、3分。

   

(三)年终测评(30分)

    1、乡领导评议(15分)。由党政班子成员对全体乡干部进行无记名考评,优秀等次的每票计15分;称职等次的每票计10分;不称职的每票计5分;最后计算平均得分。

2、村干部民主评议(15分)。由村干部对乡干部进行无记名考评。满意的每票计15分;基本满意的每票计10分;不满意的每票计5分;最后计算平均得分。

两项测评累计积分为测评总分数。

   (四)附加考核

    1、工作成绩突出,荣获国家、省、市、县先进称号的分别奖16分、8分、2分。

    2、正面宣传水岭乡的新闻报道、调研论文、信息等在报刊杂志上刊出,县级的奖2分,市级的奖3分,省级的奖5分,国家级的奖10分。

    3、单项工作在县内考核中取得集体荣誉前三名的分别给予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奖5分、4分、3分;取得个人荣誉前三名的奖5分、4分、3分。

    4、单项工作位居全县后三名的,分别扣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3分、4分、5分。

    5、工作成绩被上级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的,分别扣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3分、5分。

    6、因参与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党纪政纪处分等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分。

    二、考核等次的确定及运用

1、对出色完成年度工作,在工作态度、业务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均表现突出,工作起点高,效果好,成绩显著,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优先考虑评先评优,全额享受绩效奖。

 2、对按时完成年度工作,在工作态度、业务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均表现好,工作无差错,考核分在80—90分的,定为“称职”,享受80%绩效奖。

3、对业务水平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工作不努力,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造成较大损失;考核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定为“不称职”,享受50%绩效奖。

4、所有的奖励分和扣分按照50元/分的标准进行奖罚结算.

三、考核方式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各位干部的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打分,单项分值不能出现负分。经济处罚在年终发放工作奖励时由财政所代扣。考核结果在全乡干部大会上通报。本考核办法结合县作风考核办法一并落实,县里新出的考核办法,依照县里的标准执行。

 

 

 

 

 

 

中共水岭乡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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