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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D0105-909-90904--2018-0097 发文日期: 2018-03-12
名称: 关于在全乡开展“讲规矩、改作风,树形象、强队伍”专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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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乡开展“讲规矩、改作风,树形象、强队伍”专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 2018-03-12 14:16
  • 来源: D0105-909-90904--2018-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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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乡开展“讲规矩、改作风,树形象、强队伍”专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乡直各单位、各村:

   《关于在全乡开展“讲规矩、改作风,树形象、强队伍”专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中共水岭乡党委                                2018年2月5日

 

 

关于在全开展“讲规矩、改作风,树形象、强队伍”专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机关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有效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克难攻坚、争创一流的业绩,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讲规矩、改作风,树形象、强队伍”专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东办【20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在全乡开展一次“讲规矩、改作风,树形象、强队伍”专题教育活动。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以“改进作风、规范工作、提升素质、争创佳绩”为工作目标,开展“讲规矩、改作风,树形象、强队伍”专题教育,全面推行党务、政务、执法、内务、监督、财务和作风规范,以规范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提升党员干部执行力,打造一支勇挑重担、敢于负责,主动干事、争先创优的党员干部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为加快打造永州次中心,大力实施“六大战略”,全力推进“752121”工程,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纪律保证。

二、目标要求

(一)讲规矩。就是要坚持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做到必须维护党中央、省市县委及乡党委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工作上的“实干”人,切实增强规矩规则意识,特别是政治规矩,把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依法行政,按程序办事,为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谋求新发展新突破作出积极贡献。

(二)改作风。就是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改作风、转作风、正作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注重实干,增强狠抓落实本领,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要坚持务实高效原则,精简会议和各种文件简报、会议材料等。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切实把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转化为提振干部精气神、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新动力。

(三)树形象。就是要自觉做到坚持原则、一心为公,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爱拼善赢、争优创先,坚持正义、维护公平,秉公执法、理性执纪,以模范实际行动和突出工作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对乡党委、行政、各部门和全乡党员干部职工工作的满意度,树立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职工可亲、可信、可靠、可敬的一流形象。

(四)强队伍。就是要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不断提高学习能力、执行能力、综合能力、协调能力、驾驭能力、创新能力和克难攻坚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勇挑重担、敢于负责,主动干事、争先创优的党员干部职工队伍。

    三、主要内容及责任分解

专题教育活动参加范围为全乡全体干部职工。按照“规范一切、一切规范”的原则,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能力素质,精心选择活动载体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其主要内容及责任分解如下:

(一)规范党务工作。主要是规范党委的一切工作,包括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党的干部人事工作、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党的选举(含党支部选举)工作、党的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工作、党的统战工作等,坚决防止党组织地位和作用“弱化”、组织教育活动不经常、抓中心议大事能力不强、党员先锋意识“淡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虚化”、违规提拔使用干部及文书写作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

责任领导:党委专职副书记吴又辉

责任成员:党建工作站、办公室、各支部

(二)规范政务工作。结合我乡政务工作实际,重点规范行政审批改革、工程招投标、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攻坚、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涉农补贴等政务领域工作,坚决防止行政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不真实;政务服务不周到、不热情、不到位,服务(窗口)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群众不认可不满意等行为的发生。

责任领导:副乡长吴甄

责任部门:办公室、财政所、规划建设站、扶贫办、政务服务中心、各村

(三)规范执法工作。依法行使职责,严格按照法定形式和程序管理职责事务,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部门在工作中要有大局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决制止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良现象,杜绝和打击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责任领导: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唐正辉

责任部门:综治组、派出所、司法所

(四)规范内务工作。主要是规范一切办文、办会、下发各类简报通报、召开各种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机关日常事务、公务接待、信访维稳接待、档案文书管理、会议制度、车辆管理、环境卫生、门卫安保等内务管理工作,坚决防止机关单位规章制度不健全、内务管理混乱、群众信访问题多、车辆管理失控、发生重大人身及财产安全或重大生产责任事故等现象。

责任领导:党委委员、副书记赵志亮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各站所办公室、安监站、各村

(五)规范监督工作。主要是规范社会监督,纪委执纪审查监督,党内监督机关专责监督,党外人士民主监督,社会团体监督、新闻舆论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监督等各项监督工作,坚决杜绝和防止监督不严格、管理不到位,监督流于形式,不敢、不能、不想、不愿监督,行政监督乏力,查办案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或重发展轻监督等现象的发生。

责任领导: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基平

责任部门:财政所、乡纪委、乡政协办、乡人大办

(六)规范财务工作。主要是规范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各种财产和资金、财务收支和经济合同、经济计划及其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成本费用等涉及财务报表监督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五个不直接分管”“重大事项集体表决”“一支笔审批”等财务管理制度,坚决防止不执行政府采购、大额提取现金、超起点超范围使用现金结算、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三公经费”核算内容不真实、财务乱报账等违反财政纪律现象的发生。

责任领导:乡长蒋海平

责任部门:财政所、各乡直单位、各村

(七)规范作风工作。主要是规范全乡干部职工上下班、请销假、值班备勤、工作日饮酒、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工作去向告知、上班时间炒股玩游戏打牌扯胡子以及工作不在岗在位、精神状态差等情况,重点是规范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及县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领导干部值班日志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方面等,认真查找和纠正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庸懒散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拖”“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四风”“陋习”顽疾。

责任领导: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基平

责任部门:乡纪委、督查办、各村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专题教育活动从2018年2月5日开始,到2018年7月31日结束。活动共分为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建章立制阶段、总结考评阶段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月5日至2月10日)

2月10日前召开专题教育活动动员会,对活动内容进行总体部署和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月11日至4月20月)

1.开展自查自纠。要针对各部门干部职工存在的不讲规矩、不守纪律、执法不公、政务环境差、执行力不强、工作纪律松弛、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督不严格等问题,认真开展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活动,找准部门和个人在党务、政务、执法、内务、监督、财务和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撰写《个人自我剖析材料》。各部门要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征求群众特别是征求基层群众及办事人员对所在部门和干部职工的意见,并向部门和个人反馈。

2.抓好整改提高。针对征求意见、自我剖析中查找出的问题和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提升措施,确定整改提升目标、落实整改提升责任、明确整改提升时限。每名干部职工都要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和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提升目标和改进措施。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4月21日至6月30日)

1.强化制度建设。在限期整改提升的基础上,针对筛选查找出来的问题,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抓好落实。对属于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的,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大抓落实的力度;对缺乏制度约束规范的,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和责任;对共性问题,从制度层面进行深入研究,本着简便、易行、管用的原则,搞好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2.强化监督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监督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监督检查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任务分工,切实把监督检查落到实处。乡纪委和督查办要加强明查暗访,不定期开展督查,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第四阶段:总结考评阶段 (7月1日至7月31日)

  1. 自查自评。对各阶段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自评,全面总结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7月10日前各部门要完成自评报告,由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字背书,一式两份,部门自留(存档)一份;交乡纪委

2.集中考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部门对参与部门进行全面考核考评,按得分高低进行表彰,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工选拔任用和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总结提升。认真回顾、总结活动的经验和成果,对照要求,找出差距,进一步整改提升。重点检查突出问题的整治、整改、提升措施的落实及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努力推动干部作风建设走上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了水岭乡开展“讲规矩、改作风、树形象、强队伍”专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陈瑶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蒋海平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基平兼任办公室主任,魏艳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题活动日常组织协调督查工作,办公室设乡纪委。

六、工作要求

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政治和全乡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严肃的态度、饱满的精神、严谨的作风,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成员要各负其责。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负责人的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出具体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二)注重创新,丰富载体。要把专题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和“作风建设提升年”等活动相结合,确保步调一致、落实到位。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以往活动中行之有效的组织方式方法、活动载体、保障措施,活动开展更加切合实际,不断增强针对性、吸引力和实效性。在坚持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单位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不断丰富拓展活动的有效载体。

    (三)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扩大活动影响。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采取编写简报形式及时发现和报道活动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展示活动的新举措、新成效,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把专题教育活动同“创先争优”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党委、行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当前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召开情况汇报会、座谈会等形式,督促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水岭乡党政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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