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1-0022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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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水许〔2021〕1号
关于东安经济开发区区域水资源
论证报告书的批复
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对东安经济开发区区域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予以行政批复的报告》已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水利部34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专家综合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开发区,采用“一区两园”,其中白牙市镇工业园(下称白牙片区)位于东安县城,芦洪市镇工业园(下称芦洪片区)位于芦洪市镇,经开区主要发展矿产品加工、建材、农副产品加工以及食品加工产业等;是符合国家发展的建设项目,是对流域内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根据流域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报告书》确定的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范围是以东安经济开发区为基础,面积共计约10.02平方公里,其中白牙片区面积约为4.88平方公里;芦洪片区面积约为5.14平方公里。
三、全县2025年用水增量空间为1840万方,本区域规划至2025年新增总用水量为589.26万方(白牙片区456.57万方,芦洪片区132.69万方),本次规划是在现有水资源条件下实施的,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
四、根据水源方案比选,白牙片区、芦洪片区分别选用城西水厂(湘江水)、芦洪市水厂(芦洪江)作为主要水源方案,经分析论证,水量和水质基本满足取水要求。
五、本次核定白牙片区日最大需水量为2.0万m³/d,芦洪片 区日最大需水量为0.58 万m³/d.符合《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要求,项目用水基本合理。
六、东安经开区的取水对区域水资源、第三者影响较小,项目规划取水对生态系统影响较小。
七、项目建设规模符合“以供定需”和水资源优化配置要求,在用户端和供水端采取相应节水措后,节水潜力可以进一步被挖掘,规划用水量和退水量可适当削减。
八、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及管理措施,项目业主应切实予以落实。
东安县水利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