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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00000001/2019-0013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湘办〔2017〕13号)和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18〕22号)的要求,县水利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湘江西源、紫水河、芦洪江等14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并征求了有关部门和乡镇意见。现将经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市水利局联合评审组审查通过的《湘江西源、紫水河、芦洪江等14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呈送到县水利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电话、地址。
特此公示。
附件:湘江西源、紫水河、芦洪江等14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及划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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