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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5-01031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舜管局 发文日期: 2025-01-24
名称: 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    
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 2025-02-19 15:56
  • 来源: 舜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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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持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全力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东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联防联控和差异化管控,强化标准、加大力度、深化攻坚,盯住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强化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行为的管控,实现划定控制区域内全时段禁燃禁放,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集中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管控范围

舜管局辖区。

三、实施步聚

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2月20日,在全局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攻坚行动。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24年12月24日-12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禁燃禁放工作安排部署到位。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阶段(2024年12月27日-2025年2月 12日)。按照《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在春节之前迅速行动起来,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禁燃禁放集中攻坚行动,做到宣传到户、知晓到人。对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处置。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处置管控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20日)。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及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禁燃禁放集中攻坚行动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常态化管理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对禁燃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

(二)协调电子广告及公益宣传栏播放“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公益广告,发放“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告知书。(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各村)

(三)加强巡查,开展重要节点平安创建和“白+黑”值守巡控,及时劝导、制止、查处违反禁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社区管理科、各村)

(四)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许可,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重点打击,捣毁私贩私储点,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对已发证销售点但不符合布点要求规定的限期处理到位。(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五)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的违法行为,规范合法经销商的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六)加强对机关大院业主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在主要出入口设立“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提示牌,在电梯电子广告屏滚动播放“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信息,加强巡查,及时劝导违规燃放行为(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舜福居委会)

(七)对旅游景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教育,督促做好安全防范并落实管理责任。(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经营管理科、大坳村)

(八)引导婚丧嫁娶活动遵守禁燃禁放规定(责任部门:社区管理科、各村)

(九)加强27日、28日巡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阻止封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部门:资源保护科、各村、各管理站)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由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唐全华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学军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村负责人为成员。各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中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位,网格化管理要部门共管,明确每位网格员的具体边界,包干到户、不留死角,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二)源头管控到位。突出关键节点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售卖点开展拉网式检查,依法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巡查处置到位。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特别是在12月31日-1月1日(跨年夜),1月28-29日(除夕、初一)、2月3日(立春)、2月12日(元宵节)四个重点时段,开展巡查处置工作,合理布局值守力量,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理一起。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成立“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攻坚行动管控工作专班主要领导是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要亲自推动落实、要亲自督导督办,统筹推进集中攻坚行动,确保集中攻坚行动有效开展、高效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工作责任主体,特别是白牙市镇要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统筹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攻坚行动。县直各职能责任单位要履行好工作职责,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各县直职能部门、县直各职能部门与部门之间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同配合,共同把责任做实,把工作做细,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干部职工带头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深入发动群众,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意识。

(四)强化督导问责。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人员要进行约谈和问责;对干部职工在禁燃禁放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按规定严肃处理到位。初次发现禁燃禁放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存在下列情形的,将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一是公职人员违反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的;二是区域环境质量同比恶化,且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燃放问题比较突出的;三是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不力,出现较大安全事故的;四是同一问题被上级部门反复通报二次以上的。

                                           东安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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