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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0-00757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舜管局 发文日期: 2020-09-15
名称: 舜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    
舜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2020-09-15 10:20
  • 来源: 舜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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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政发〔2020〕20号

舜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的部署和县委、县政府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永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东安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15号),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委行政研究决定,特制定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題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根本根治,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明显提高,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实现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事故起数持续下降,坚决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发生,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三个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按照省、市、县安委办统一部署,组织观看专题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和研讨,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批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深入系统宣贯。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11.9全国消防月”“法制宣传周”“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增强公众安全意识。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县实施细则,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各有关责任科室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是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推动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特别加强桥梁、电力、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五是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继续推进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有关任务的落实落细,对已落实的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六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加大相关保障力度,重点充实安全监管执法人员。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推广“一会三卡”制度(班组安全会,动工卡、体检卡、应急卡),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自我管理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二是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完善和保障安全生产条件。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依照分类分级监管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清单式、卡片式管理,推行计划执法和“双随机”执法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通过自身培养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强化安全教育培训,2022年底前,县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主要依托有关职业院校,达到8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完成测业技能晋级培训。持续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四是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开展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评估;制定生产经营单位“红、橙、黄、蓝”(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布图,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2022年底前,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联网监控,实现互联互通,分级管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五是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管理。紧紧围绕“人、物、制度和不断变化的时空环境”四要素,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完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六是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制度实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工安全生产双向承诺。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健全落实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切实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对重点行业领域高危企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同时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投保。

(二)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严格标准规范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办厂。(责任单位:安监站、各村(居))

2.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实施森林灭防火隐患排查及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国家自然保护区森林灭防火治理方案。二是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聚焦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教育、民政、文旅广体、卫生健康、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行业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五是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责任单位:防火办、各管理站、各村(居))

3.道路交通安全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道路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安全风险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劝导特别是雾雪冰冻天气的安全劝导,加强农村非营运车辆违法违规现象的排查管理,严厉查处农用车、电动电瓶车、农村拖拉机、工程车违规载客的行为。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农村道路沿线占道堆放杂物及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科、安监站、农经事务中心、各村(居))

4.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深入整治顽瘴痼疾在烟花爆竹经营环节重点整治虚假整合形成的违法分包转包、“三超一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非法储存等顽瘴痼疾;在运输环节重点整治非法运输、伪报瞒报、夹带走私等问题。二是持续推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产品和原辅材料“标识不清”、“来源不明”、“超标违禁”、不符合强制标准等质量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安监站、舜皇村)

5.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大落实行动开展“卡片式”或“清单式”管理,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法经营、自觉完善和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使用条件,全面推动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体系。二是开展特种设备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严格执行特种设备重大隐患“一单四制”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成隐患闭环处置,实现风险隐患整改率100%。三是开展特种设备基础管理大提升行动强化基础管理,做到“应登尽登”“应检尽检”“应查尽查”“应改尽改”“应罚尽罚”。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的应用,实现信息共建共享。四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大执法行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抽查力度,依法加大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力度,规范特种设备监管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责任单位:安监站、宣教科、旅游办、舜福居委会、大坳村)

6.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专项整治。抓好辖区内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以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为重点,建立健全学生及未成年人防溺水联动机制,发挥和调动村组(居)负责人及村组干部、教师、爱心家长及学生志愿者分片包干进行全时段对重点水域巡逻巡查,突出强调防溺水“六不”纪律要求; 严格落实防溺水教育“六个一”活动。(责任单位:宣教科、安监站、各村(居))

7.农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厘清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扫除监管盲区,推动行业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农机、畜牧屠宰等领域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二是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辨识、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三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重点突出农村拖拉机、农村沼气、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农经事务中心、各村(居))

8.商贸领域专项整治。一是压实商贸流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商贸流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推进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商贸流通单位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是抓好商贸流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建立商贸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三是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治理全面排查和治理舜皇峰竹木有限公司及舜皇山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各类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安监站、各村(居))

9.农村在建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面排查原有老旧建筑物改建改用为住房或出租屋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村(居)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建筑物主体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 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三是严厉打击建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单位和个人。严格执法处罚,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暂停执业等处罚,加大曝光力度,实行联合惩戒。(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科、安监站、各村(居))

三、进度安排

2020年5月至 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 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全国、全省、全市及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召开局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部署起草实施计划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村(居)、各有关责任科室、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均需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各村(居)、各有关责任科室要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及时动态更新“两个清 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乡镇、部门的先进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着力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 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管理体系。

各村(居)、各有关责任科室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局安委办,局安委办汇总梳理向县安委会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有关责任科室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局安委会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局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村(居)、各有关责任科室及相关牵头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切实推动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见实见效。局安委办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各村(居)、各有关责任科室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局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牵头协调, 加强协调督促,定期调度通报。各村(居)、各有关责任科室要充分发挥专业协调职能,定期组织部门会商,认真研判专业领域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责任科室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分析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领域情况,主动担当作为,细化措施,全力推动专项整治收到实效。

(三)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通过实施安责险,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四)强化监管执法。持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坚持“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坚持“双随机”抽查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 强化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实现“闭环管理”,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督促企业自主发现、自觉报告问题隐患,着重跟踪指导服务,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严格按照涉嫌安全生产刑事案件追诉标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壮大宣传声势。各村(居)、各有关责任科室特别是宣传部门要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列入宣传工作重点,要充分利用公众微信、宣传展版,突出重点、抓住典型、集中宣传; 同时广泛动员生产经营单位、村(居)等基层单位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开设曝光平台,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人民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打赢这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人民战争。

 (六)严格考核问责。加强对本辖区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各有关责任科室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局安委办要加强对各村(居)、各有关责任科室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将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方案,严格工作标准,加强考核检查,及时收集数据,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委监委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结合日常检查移交线索,做好执纪监督,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东安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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