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5-0103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舜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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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政〔2025〕1号
2025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局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我局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局实际、经局党委行政研究决定,特制定2025年我局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一)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全年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和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及社会局面稳定
(二)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零容忍”的规定。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一票否决”的制度,加大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村 (居)属地管辖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三大责任”的落实力度,理顺安全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晰各责任科室安全监管职责,构建条块并重、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新格局。
(三)实现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目标。逐步完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防事故”的要求,在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农村建设领域、电力生产、地质灾害、烟花爆竹、食品安全、农村消防及森林防灭火安全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四)实现各类隐患排查整治目标。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和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完成市、县交办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副书记、局长唐全华同志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党委委员、副局长邓朝晖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科室负责人及个村(居)支书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安委办。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严格监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教育,年初由局政工科组织新上岗或转岗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职业安全培训,年内由局科研宣教科组织2次以上的各种业务技能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月”“11.9消防安全宣传周”等教育活动,使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到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心中。
2.认真落实局党政领导带队检查制度,每个月按照局党政领导分工分线责任制,各分管联系村的党政领导要坚持每月带队对所联系的村及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建立好带队检查台账,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到有检查记录、有整治措施及有影像资料档案。
3.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在广大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树立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安全文化观念,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努力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生产经营单位职工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真正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4.进一步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度。局安委办要指导、协调和督促协同其他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日常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跟踪督办工作,开展行业性安全生产风险定期评估和事故统计分析。
5.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责任科室要制定和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切实做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和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持续开展领导干部交通安全常态化巡查工作,党政领导每个月要按照作风建设值班安排坚持带队开展常态化交通安全路面巡查,巡查结果及时报党政办汇总上报。
(二)加强保障,不断完善全局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机制
1、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等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以“安全生产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月”“11.9消防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开展针对元旦、春节、清明、中秋、国庆期间流动人员密集阶段,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广大群众的事故预防和逃生自救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大力营造“重视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2、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一人一月一隐患”的排查要求,各村(居)电站,管理站及各责任单位每月都要深入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在每月的25号以前将排查内容和治理结果报局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同时,逐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
3、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体系,成立舜管局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站及村级交通劝导站,并确保有人员及专项工作费,各村(居)两站两员及驻村辅警要坚持经常开展路面巡查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如因隐患排查不及时造成安全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由村支书在月例会上向主要领导作表态说明。
4、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体系,成立舜管局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并确保有人员及专项工作经费。
5、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投入,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期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
6、强化职业危害监管与防治。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完善部门协作机制。严格实行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职业危害举报制度,加大职业危害监管和事故查处力度,为职工创造安全健康的职业条件。
7、严格执行企业亮证生产经营制度,对新、改、扩建项目要严格实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三同时”监管,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同时,要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新员工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三)强化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在道路交通、旅游景区、食品药品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病危害、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灭火安全等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效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打击和整治各类违法行为。
2.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管。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并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强化重点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建立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行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局安委会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每月依法查处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突出问题,按照一日一巡查的要求每天开展安全巡查。
3.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凡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村(居)及责任科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处理不及时、不认真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坚决惩处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
(四)夯实基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认真督促和指导舜皇山旅游景区、海通竹制品有限公司、电力生产、道路交通、农村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经营店、森林防灭火等高风险单位建立事故风险评估与控制机制,加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应急救援队伍、物资保障能力、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培训与演练体系等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经评审后报局安监站备案。高危单位要建立救援队伍,完善救援体系建设。全局逐步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形成区域和上下协同联动反应机制。
2.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安全事故及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考核。年度内,凡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所在村(居)和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的村 (居) 、责任单位年终各项工作不予以评优评先;被“一票否决”的村(居)和责任单位在全局通报批评,事故单位负责人向局党委、行政书面述职。
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