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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0-00762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舜管局 发文日期: 2020-09-15
名称: 舜管局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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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管局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 2020-09-15 10:30
  • 来源: 舜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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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专通〔2020〕31号

舜管局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0年全局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坚持“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实属地党政同责,压实责任,构建现代治理体系,根据东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东食安委〔2020〕1号)文件的要求,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结合我局实际, 经局党委行政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1.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自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自査制度,及早发现处置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隐患,监测安全状况,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风险。

2.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生产经营。指导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实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推动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体系,深化“市县共建”,完善标准体系,指导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推动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质量体系。推行食品生产经菅良好行为规范,引导规模企业建立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良好生产规范管理体系和质量授权人制度,加强对食品企业、法人、从业人员法规、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推进食品安全等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东安县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

二、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

1.加强环境治理。加强水、大气、土壤环境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耕地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防止涉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

2.加强农业种植养殖源头监管。加强农药、兽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强化农药监管。规范农药经营行为,所有农药经营门店全部纳入中国农药数字监管平台管理,限用农药全面实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监测,建立完善生产记录、合格证、质量标志和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加强畜禽疫病防控,规范畜禽屠宰管理

3.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推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落实从原料入厂、生产过程控制到出厂检验、运输销售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管理检查,确保“下一代”食品安全。摸清辖区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三小”底数,加强规范管理,持续抓好“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工地食堂和交通运输场所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4.加强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持续推进“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大力打击食品走私,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三、突出整治重点领域重点问题

1.实施三大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农兽药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严格农兽药准入管理,督促落实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强化农业种植养殖业基地周边污染源监管。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提升“明厨亮灶”覆盖面,深化面制品铝含量超标、违规“一桌餐”“私房菜”等整治,推动餐饮业向大众化、集约化、标准化转型升级。深入推进标准化食堂建设,全力完成创建标准化食堂目标任务,深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加强蜂产品、食用植物油、湿米粉、桶装饮用水等重点品种监管和整治。

2.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打击农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护源”行动,深化禁限用农药、违规使用抗生素、“瘦肉精”、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私屠滥宰生猪和农资打假等整治。二是开展生猪产品和猪肉制品专项整治,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防止问题肉品流入市场、流向餐桌。三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全面治理、重点打击农村“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和劣质过期食品。四是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认真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校长(园长)、家长陪餐制,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明厨亮灶”达到90%。对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店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五是开展打击食品欺诈宣传和特殊食品专项整治,重点打击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严厉查处保健食品和食盐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六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治理和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坚决整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食品安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3.严查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深入推进打假“利剑”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禽蛋违规用药、牛羊肉“瘦肉精”、水产养殖非法添加、制售“地沟油”、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畜禽,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以及进口酒水、减肥食品等方面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依法严厉处罚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严格落实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报请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和县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1.加强依法治理能力建设。深入宣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及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专业化监管、执法队伍,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强力量配备,改善设施装备,保障工作经费。

2.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农村“红白” 喜事)人员密集型聚餐的监管,压实村(居)监管责任。

3.加强支撑保障能力建设。认真落实《湖南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建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建设,建立食源性疾病溯源监测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和定期演练。

五、全面深化食品安全领域改革

协助县食药安委会推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对低风险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告知承诺”的管理有关工作。探索监管方式,探索“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和飞行检查有机结合的监管模式。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和规模化种养殖,推广食用农产品直供直销模式,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消费安全。大力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持续深化“地沟油”综合整治。

六、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加大食品安全公益、科普宣传力度,加强防误食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宣传。

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体制机制和奖励制度,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曝光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加强村(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其工资报酬纳入局财政预算。积极发挥食品行业自律作用,健全落实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不断提升食品行业的诚信水平,积极引导和推动食品经营单位主体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社会管理和风险分担作用。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

七、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局党委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局党委行政绩效评估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重点落实抓好我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城创建工作。依法依规制定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明晰监管范围和职责边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相关部门协作,严肃查处不作为、纵容包庇、失职渎职行为。充分发挥局食安委及食安办的作用,加强综合协调、风险会商、信息通报、督查考核,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东安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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