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5-0103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舜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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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两会”、春节期间
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村(居)、管理站:
近期,我县天气干燥,持续多日未有效降水,地表干燥,大风天气增多,火险等级持续较高,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加之今年春夏季雨水较往年偏多,我局大部分地区植被长势与历年同期相比偏好,植被长势尤为茂盛,可燃物载量加大,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加之2025年“两会”、春节假期即将来临,返乡和祭祀等户外活动增加,人流、物流、车流集中,森林火灾已进入多发期和高发期。近期,全国各地相继发生多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为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保护我局生态资源,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根据《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为确保我局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准备充分、措施到位,按照“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的原则,把“预防在先”作为工作重点。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
各村(居)、管理站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负责制,要精准研判当前森林火险形势,加密防灭火期期间巡林巡查频次,严格按照“森林防灭火五级包保责任制”层层压实领导责任、护林巡护巡查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维护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宣传教育、严格野外火源管控
各村(居)、管理站要针对冬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的防灭火工作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体和短信、微信等通讯手段,根据节日期间返乡人员、上坟烧纸人员增多等实际情况,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频率、增大宣传广度,特别是要加强对《永州市森林火源管理若干规定》、2025年第1号《永州市林长令》的宣传。要把野外火源管控作为冬季防灭火的重要工作,要将关口前移,突出对重点人群和节假日期间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烧纸等活动的管控,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要在通往重点林区、舜皇山景区以及公墓等重点防火区域的路口设置防灭火检查站,对穿越防灭火戒严区域内的车辆、人员要进行防灭火安全检查等必要的预防措施。森林防灭火要做到“十不”:不在野外用火;不烧荒;不在林区烧纸、燃放鞭炮、烟花;不吸烟,不乱扔烟头、点火把照明;不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不在林区开展野炊活动;不要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警示牌、瞭望台(哨);不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山;不倾倒未完全熄灭的炉灰(渣);不参加无组织扑救火行动。严格实行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将防灭火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个山头地块,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切实封住山、管住人、看住火,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定点包片严防死守。
三、强化应急值守,进一步提高处置能力
各村(居)、管理站要进一步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练兵备战,切实做好应急准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扑火队伍培训演练,进一步把防火宣传教育向广度深度延伸,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小喇叭、微信群、标语、签订森林防灭火承诺书等方式,多渠道、多手段宣传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十不准”全方位多角度加强防火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自觉性。要严格执行 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禁瞒报、迟报、谎报行为。局半专业灭火队伍要坚决做好节假日和双休日的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发生火情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做到靠前驻防、带装巡查,科学组织扑救,坚决将火灾消灭在萌芽和初发状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科学指挥扑救,确保人员安全
要坚决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加强卡点检查,卡点落实专人排班值守,切实把火源堵在林区外;要强化防灭火重点区域、重点地段以及“痴呆傻”、老人小孩等重点人群的管护,落实包保责任人和监护人,确保高火险天气山有人看、林有人管,重点人员有人盯防;加强护林巡查,压实村、组管护责任,村(居)、管理站干部、护林员在重点时期、重点时段、重点区城实施不间断巡查管护,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组织力量对重点地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坚持属地为主原则,树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权威,统一指挥,科学扑救,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底线。
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