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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00000001/2020-0077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舜管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舜专请〔2020〕6号
请求减免东安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国有水电站水资源费的报告
县政府并县水利局:
根据《中共东安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安县大庙口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发【2015】5号)文件精神,我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辖的国有电站发电收入主要用于林场101名富余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现每年的发电收入不足以弥补富余人员工资支出,资金十分困难,为确保舜管局社会大局稳定,特请求县政府及县水利局考虑我局实际困难,对我局舜皇山水电站 、金鸡岭水电站、舜皇源水电站、紫云山水电站等4 家国有电站从2017年开始,每年应缴纳的水资源费给予减免。
专此报告,恳请批准!
东安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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