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分享到:
索引号: 4300000001/2020-00425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0-04-15
名称: 关于印发《东安县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 东司发〔2020〕3号    
关于印发《东安县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0-04-15 14:52
  • 来源: 东安县司法局
  • 【字体:   

东司发〔20203

关于印发《东安县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处、所、中心:

现将《东安县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东安县司法局

202047

东安县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宣传、准确理解、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让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司法厅《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通知》(湘司发通[2020]9号)(永司通[2020]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发展,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我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深入学习,使各乡镇、街道(社区)和社区矫正工作者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法》的主要精神和内容,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打好基础。

(二)通过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通过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各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东安县司法局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工作,开展全县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社区矫正管理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和社区矫正股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各股室、处、所、中心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实施方案,加强组织,抓紧落实。

四、工作内容

(一)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意见。及时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释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读本,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学习宣传贯彻意见。

(二)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专题培训。市局拟于全省培训后,适时举办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专题培训班,重点培训《社区矫正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同时,根据市局指导开展分级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正确实施。组织一次知识竞赛,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法》学法竞赛活动、线上采取实名认证的形式参加省厅组织的网上答题活动,线下择优选派1名选手参加市局组织的《社区矫正法》知识竞赛,力争参加省厅组织的《社区矫正法》知识抢答赛。

(三)召开学习贯彻座谈会。通过参加市局组织的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学习贯彻座谈会,总结经验,加强指导。召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财政、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相关单位的学习贯彻座谈会,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共同推进《社区矫正法》学习贯彻的工作合力。

(四)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结合本地实际,集中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元旦春节“送法下乡”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普及《社区矫正法》相关知识。省司法厅明确将《社区矫正法》写入《2020年七五普法读本》,作为今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必学和必考内容,我县要将《社区矫正法》列入今年重点普法宣传内容,推动社区矫正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要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意识。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渠道,创新普法宣传、开展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等方式方法,扩大普法宣传效果,增强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法》内容的知晓度,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我局将在东安新闻网和“村村通”广播宣传开设专栏报道 。

(五)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按照《社区矫正法》

规定,报请党委政府,设县级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并按要求完成社区矫正委员会设立任务。

(六)根据省、市对社区矫正制度以及现行相关文件的清理和修改,对不符合《社区矫正法》规定的及时予以废除和修订,确保71日《社区矫正法》得到顺利全面贯彻实施。

(七)推进社区矫正机构和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根据《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和社区矫正工作性质及执行工作等实际需要,研究提出社区矫正机构设置意见,明确其建制、规格、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批。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实体化和实战化建设,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把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社区矫正机构本级政府预算保障。

(八)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原则,对社区矫正对象采取依法管理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结合、加强分类管理与个别化矫正的工作方法,增强社区矫正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工作,充分调动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社区矫正积极性。

(九)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推进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机制,引导志愿者和社区群众,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矫正教育帮扶。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小组制度,不断优化成员结构,动员村(居)基层组织、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社区邻里、家庭亲友参与进来。完善社区矫正评议制度,通过矫正小组对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接受矫正、参加公益活动等日常表现进行评议,充分发挥矫正小组参与监督作用。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有重点的培育扶持社区矫正专业组织,鼓励有经验和资源的社会组织跨地区承接社区矫正服务项目。强化服务项目管理,提高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成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ocument
友情链接

主办: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东安县车站路133号  邮编:4259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0746-4239377(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箱: dadzzw@163.com  湘ICP备16008386号     湘公网安备43112202000005号  网站标识码:4311220001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