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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19-00274 分类:  
发文机关: 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9-04-30
名称: 2019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文号 : 东司发〔2019〕5号    
2019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 2019-04-30 16:45
  • 来源: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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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司发〔2019〕5号

2019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司法行政系统改革重组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的关键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省市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改革重组为契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认真履职,踏实干事,为法治东安、平安东安建设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紧扣主题,强化宣传,提升法治信仰

1、突出普法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将宪法作为当前法治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在全县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推动宪法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开展免费赠送宪法文本活动,让宪法文本进车站、进商店、进广场,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大力开展“五下乡”“学雷锋法律志愿服务”“反邪教和禁毒法治宣传”“送法进乡村”“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全民法律意识。围绕庆祝建国七十周年,策划开展系列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2、抓准普法重点对象,扎实推进法治东安建设。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治培训、依法决策等制度。认真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学时完成率100%,参考率、合格率达到98%以上。抓住青少年这个重要群体,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常规课程,鼓励打造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法治多元教育体系,推动全员、全程、全方位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青少年法治学习宣传教育。联合教育、团委等部门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法治有奖征文等系列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单位、示范乡镇、示范村(居)创建,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年内拟创建1—2个省法治示范村。

3、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提升普法效果。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契机,指导各普法责任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法治宣传工作实效。充分利用互联网+法治宣传,在如法网开展网上宣传、网上办公、网上咨询等便民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尊享优质法律服务。继续与电视台、新闻媒体合作开设“法治东安”或“法治在线”栏目,扩大法治宣传面。加强普法新媒体建设,大力宣传推广“法治东安”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向群众普及各类法律知识。整合全县各类新媒体普法资源,形成新媒体普法矩阵。

二、强化管理,依法行政,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1、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从制度层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流程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力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部署,结合东安实际,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给执法人员戴上“紧箍咒”,划下标准线,建立新流程,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组织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参加2019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网络考试,做到执证上岗,并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督查检查。

2、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确保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率和法定期限内办结率达到100%。适时召开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加强与法院和信访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力争全县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得到逐年提升,全力维护县政府的正当利益和良好形象。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把好合法性审核关。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三统一”以及备案审查工作。所有规范性文件都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统一在政府网站和政府公报予以公布。进一步强化政府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抓好我县废止或修订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项检查。

4、加强行政决策,做好服务政府。不断健全重大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组,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合同审核等方面的工作,为项目建设,投融资工作、电商发展、环境保护等项目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创新思路,化解矛盾,优化人民调解格局

1、强化调解组织建设。做好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指导工作,年内再新增1—2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狠抓调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村级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各司法所年内至少举办2次以上的培训活动。积极推行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机制,充实基层调解队伍。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和诚信建设,打造一个AAA法律服务所。依照法律规定选任好人民陪审员,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好人民陪审员作用。

2、继承发扬“枫桥经验”。 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深入开展“重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和“节假日纠纷集中排查”等专项活动,第一时间掌握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线索,将社会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建立预警联动机制,对不适合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可能激化升级的矛盾纠纷,及时衔接沟通各类纠纷解决部门,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使各种纠纷解决方式有效协调互动、互补、互助。

3、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充分挖掘“中国德文化之乡”的文化底蕴,将人民调解工作与各村“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提升人民调解水平。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处、促和谐、迎国庆”和“四查四防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调解活动,充分发挥“三调联动”作用。进一步创新调解工作,全面提高人民调解组织预防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管理考核工作,充分激发人民调解员工作活力和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规范执法,落实措施,加强特殊人群管控

1、规范社区矫正运行机制。全面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深化基层执法质量考评,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健全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制度,以灵活多样的形式,每季度组织司法所长召开一次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每半年对社区矫正档案进行一次检查,严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年内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开展2次以上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调整社区矫正考核方式,采取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的每月考核数据、半年督查数据和平时抽查或安排工作完成情况相结合进行考核。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解决有关社区服刑人员的审前评估、接收、治安管理处罚、限制出入境备案、重新犯罪、撤缓(假释)和收监执行等衔接问题。继续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开展社区矫正政府购买工作,实现由购买岗位向购买项目方向发展。建好“两个中心”(社区矫正数据中心、社区矫正指挥中心),搭好“一个平台”(市、县、乡三级贯通,并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政法机关及相关部门联通得一体化大平台)。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全业务、全流程、全时段统一管理,集成业务管理、定位监管、远程视频督察、远程教育帮扶和公众服务等功能。

2、抓好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强化社区服刑人员行为教育,不断增强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意识、服刑意识和守法意识。完善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按计划每月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走访重点监管对象。健全完善电子定位监管系统和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精准有效监管。继续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禁毒和扫黑除恶工作,提升法治意识。因矫施教,积极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思想、道德法治、心理教育工作,帮助其树立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顺利回归社会。

3、强化刑满释放人员管理。积极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进一步提高核实率、衔接率和接送率。继续与五监狱联合开展“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工作,走访重点帮教对象,给服刑人员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服刑人员安心改造。构建社会帮扶体系,用好用足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与县人社局就业创业中心合作,争取将刑满释放人员纳入社会培训和就业的范畴,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措施。

五、围绕中心,服务民生,做强公共法律服务

1、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指导和对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的动态考核,督促签约的法律顾问定期到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协助审核村规民约,为村级事务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设施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参与体系,从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和司法鉴定五方面服务入手,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加速推进“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建设,建立覆盖全县的志愿服务网络。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大力推广运用如法网,实现司法行政业务网上审批和办事应用。

2、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把就业、就学、就医和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列入法律援助范围。做好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逐步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补贴制度。开展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全年完成法律援助200件以上。

3、强化公证、司法鉴定管理。打造县公证处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建立科学、合理、自主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公证发展活力。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介入经济发展主战场,为重点工程、民生项目推进保驾护航。积极拓宽金融领域、司法辅助、产权保护、农村土地改革等方面业务,围绕精准扶贫、蓝天碧水保卫战、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保护等,积极开展公证服务。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行为,落实鉴定人出庭制度,完善责任追究。组织鉴定人员参加能力验证,提升鉴定公信力。全年办证数量800件以上。

4、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提升综合素质。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从严规范法律服务。引导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处置涉法信访工作,为政府排忧、为群众解难。积极组织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发挥应有作用。加强对人民监督员和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促使其依法履职。逐步扩大农村法律顾问队伍规模,细化法律服务形式,明确法律服务数量,探索解决农村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引导律师依法依规代理辩护涉黑涉恶案件,建立统一受理、报告和集体研讨制度,防止违法违规执业,实现办案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三统一”。

六、强基固本,提升素质,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1、突出加强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湘发〔2019〕3号)。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健全“首题必政治”的常态化学习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组织开展政治大调研工作。

2、突出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有效落实“领导带头学、支部集中学、抓住重点学、结合业务学、开展评比学”的“五位一体”机制,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思想政治觉悟。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抓好机关党建日常工作,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支部“五化”建设,持续整改发现的问题,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律师党建“双培工程”,切实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

3、突出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加强作风整治,层层传导和压实“两个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加强司法行政干警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强化干部队伍管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合理设置股室职能和岗位人员,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全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力度。完善局机关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推进领导干部、股室工作下沉。全力配合做好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司法局工作。继续抓好所联系的扶贫村的精准脱贫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4、突出绩效考核管理。完善绩效考核方案,正确评价各股室、处、所、中心和工作人员全年工作表现和实绩,倒逼干部主动作为。加强跟踪督查督办,提升工作效率,坚持量化指标与常规工作相结合、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定期通报情况,培养系统先进典型,严格考核目标兑现。扎实推进“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等创建活动,抓好绩效、综治考核工作,争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和全县综治先进单位。

5、突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围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扩大湖南司法行政网、如法网和“两微一端”影响力,讲好司法行政故事、传播司法行政声音,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知晓度。持续壮大主流舆论,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东安县司法局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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