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0000001/2026-00870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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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司法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置涉法涉诉信访事件,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县政法队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处置机制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局工作要求特制定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三)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信访、依法接访、依法处置,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信访突发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四)快速反应,相互配合。涉法涉诉信访上访事件发生前,局机关、各司法所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及时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和局机关进行汇报,配合有关部门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信访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五)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突发信访上访事件,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司法行政及法律管理行为而引发的和按属地原则应由本局处置的涉法涉诉信访事件的处置。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司法局成立处置突发性涉法涉诉信访上访事件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文建宏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叶治强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突发上访事件的处置工作;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决定启动和终止预案;对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上访事件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二)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信室),负责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突发信访上访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制度和措施;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信息;传达领导小组指令,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处置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处置信访案件;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具体责任分工为:
(1)各司法所参与处置所在乡(镇)突发性信访事件。
(2)办公室负责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信息联络、交通车辆、
网络舆情、值班备勤等保障工作。
(3)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参与处置因民间纠纷矛盾引发的规模性群体上访事件,协调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处置突发事件中法律咨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4)社区矫正股参与处置辖区内因刑释解教人员接收、安置引发的信访突发事件。
(5)法律援助中心参与处置信访突发事件中法律援助工作。
(6普法股参与做好法制教育和法律宣传工作。
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一)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化解,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突发性上访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方面,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限期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分析、研究处置对策,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预案,做到预防在先,防止和减少突发性上访事件。
(四)坚持“月报”和“零报”制度,做到及时、准确无误。
东安县司法局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