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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5-00780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5-03-20
名称: 中共东安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    
中共东安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5-03-20 15:21
  • 来源: 东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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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安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

情况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5月16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东安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东安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东安县司法局党组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支持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夯实责任,强化督导,抓好整改落实,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迅速部署、加强领导对于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处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督查落实工作。

(二)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13项46个问题,点对点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了129项整改措施,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办结销号。同时,把需要整改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领导,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时间进度,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办、务求实效坚持巡察整改推进月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督促整改落实,协调解决问题。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办落实。截至2025年2月28日,巡察反馈的4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6个;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5件,已办结5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履职尽责有不足。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

1-1:理论学习有不足。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东安县司法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支部大会、支委会及其他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②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等,分别在党组会议、党员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学习的实效性,对标对表《2024年东安县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2024年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严格按照“六个环节”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做到有学习考勤、有学习记录、有专题研讨。

1-2:推动工作效果不够理想。

整改情况:组织各司法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②2024年根据各所录入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层管理系统的情况,每季度给予通报。统计2022、2023、2024年镇村录入调处案件总数比例占比,分析问题原因,针对矛盾纠纷录入工作的难点、堵点进行整改。经与市局对接,2024年不考核镇村两级调委会调处案件总数比例数。

2.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有差距。

2-1: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①高度重视,强化统筹协调。局党组严格对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起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②明确主题,落实调研工作。为全面总结大学生普法宣传工作经验成效,进一步提升大学普法志愿服务水平,党组将调研主题确定为关于东安县大学生普法宣传现状,通过问卷调查、座谈和实地观察相结合的方法,对参与普法活动的大学生志愿者、接受普法服务的群众及县普法办工作人员进行了访谈,同时实地观察了部分普法活动现场,形成了《关于东安县大学生普法宣传现状的调研报告》。③常态学习,提升法治思维。将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教育列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重点内容。积极谋划,推动工作实施。对照2024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三大协调小组结合各领域年度重点工作,分别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和工作实施方案,并提请各组组长审批通过,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2-2:依法行政有短板。

整改情况:①将行政案件败诉率纳入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考核细则,压实工作责任,减少败诉风险。②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③强化法治基础,组织开展全县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行政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并对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2-3:村级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①对未续签法律顾问合同的各个村进行督导,未续签2024年法律顾问合同的村,都与聘请的法律顾问续签了法律顾问合同;将村没有任职资质的法律顾问予以调整,合理安排了有任职资质的法律顾问。②下发了《2024年东安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东安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规范了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合理安排法律顾问,2024年全县个村都续签了法律顾问合同,确保全县各村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组织法律顾问进村进行法律知识宣讲。

2-4:出台规范性文件程序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召开2024年风险评估座谈会,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风险评估,并完成了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情况报告。②将失效规范性文件以及错放至规范性文件栏的非规范性文件做下架处理。制定《东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方案》,完善东安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

3.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效果不佳。

   3-1:行政复议有短板。

整改情况:对2023年以来未公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予以公开。加强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行政复议听证室,对复杂案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展听证。③2024年,按时公开符合公示公开条件的案件,公开率100%。

3-2:行政执法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①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要求各执法机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②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评议工作。对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行政执法评议工作进行了通报。强化培训提能力。组织召开全县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会。④专项整治强监督。联合东安县检察院对县城管局开展专项整治监督工作,相关问题予以反馈并督促整改。

3-3: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①制定了《东安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考核办法(试行)》,2024年对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进行了年度考核,加强了对法律顾问的监督和管理。②督促2024年还未续签法律顾问合同的党政机关与法律顾问续签合同。按照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2024年政府法律顾问的考核力度。

3-4:法律援助办理超期。

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12月13日,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已全部办结。②已要求结案超时的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法律工作者)签订按时提交结案归档材料的《承诺书》。③2024年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未出现超期结案情况。④2024年,东安县司法局被省厅评为2024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优秀单位。

3-5:执行司法救助政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接到反馈问题清单后,第一时间调查当年该笔款项司法救助申请情况缘由,查清了经费拨付情况。②县司法局对领取的司法救助资金去向进行核查。③明确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全面按《司法救助制度》的要求抓好落实。④持续加大对司法救助的学习力度,严格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存在不足。

    4-1:处罚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完善规章制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东安县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情况,经局班子研究制定《东安县司法局关于社区矫正惩处标准的规定(试行)》。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我局开展了三次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配强专业力量。我局引入专业心理服务机构,一方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心理辅导水平,另一方面由心理辅导机构直接参与社区矫正日常教育帮扶工作,帮助有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沟通汇报。针对系统考核的要求与工作实际存在冲突的问题,县司法局及时向市级机构提出请示意见,为社区矫正工作出谋划策。

4-2:矫正管理不实。

整改情况:对于脱漏管事件东安县司法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追责处理。坚持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到位。统一制定利剑护蕾专题警示教育方案,要求司法所每月开展一次“利剑护蕾•雷霆行动”警示教育,确保警示教育全覆盖,工作人员入脑入心全面摸排,严管严控到位。要求各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并对排查重点对象逐一建立台账,重新评估犯罪风险,做到严防死守。加大力度,确保宣传到位。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社矫对象未成年子女防性侵法治宣传,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漏一人。⑤对工作履不到位相关责任人已作出相关责任处理。

4-3:安置帮教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教育,召开了“东安县安置帮教工作暨业务培训会”,明确了帮教工作责任。②开展走访排查。东安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安置帮教对象大走访活动,针对辖区内安置帮教对象开展了走访。对责任人进行追责。完善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5.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弱化。

整改情况:①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②局党组2024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2次建立“法治东安”微信公众号和信息新闻报送“三审”制度。明确了股室负责人一审责任,分管领导二审责任,主要领导三审责任。

(二)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够有力,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6.“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6-1:落实主体责任有欠缺。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①东安县司法局党组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②班子成员加强开展廉政谈话。③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监督。按照东安县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6-2: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东安县司法局党组依法追缴被开除公职人员违规领取的工资报酬。②加强对重点部门的谈心谈话,派驻纪检监察组2024年8月以来对司法局办公室、财务室、政工室、工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10人次。③2024年以来共立案查处16,15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加强会议监督。凡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纪检组都应邀参加会议进行监督。

6-3:为民服务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①组织公证处全体工作人员认真研读《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818号文件精神,做到吃透文件精神。②就收费问题学习相关做法,召开公证处全体人员会议研究东安县公证处相关收费问题,确定市场调节价的公证服务项目及具体收费标准。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证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上墙公布,按照规定和标准收取费用。县公证处按程序将部分违规收费退还到当事人账户。

6-4:文风不实,应付交差。

整改情况:①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树立求真务实的文风观念。②明确撰写规范,要求数据准确、事例真实、分析深入。③材料报送需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7.账务管理不规范。

    7-1:超标准接待。

整改情况:①超标准接待费用已按时上缴财政。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东安县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切实杜绝超标准接待等违规现象。③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7-2:“空白公函”违规接待。

整改情况: ①请派驻纪检组对相关接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核实接待属实,责令相关负责人对使用“空白公函”接待的问题作出检讨。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省市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学习了《县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③明确办公室报销、财务审核的责任,并对使用“空白公函”的公务接待费用,一律拒绝报销。

7-3:超标准领取差旅费。

整改情况:①东安县司法局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已按时全部完成清退。②组织学习《东安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落实差旅费审批制度,财务按标准核销,按实报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③已对负有责任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7-4:违规发放奖金补助。

整改情况:①东安县司法局对违规发放的奖金补助已按时完成收缴。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无上级明文规定的奖金补助一律不得发放。③已对负有责任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7-5:违规发放下乡补助。

整改情况:①东安县司法局发放不实下乡补贴已按时全部清退到位。②组织学习《东安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下乡审批制度落实,下乡补助据实核报。③已对负有责任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8.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

8-1:过紧日子的思想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①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教育,特别是加强局领导班子教育,利用班子会、干部会议等,学习贯彻文件,通报典型案例,加强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引以为戒。②进一步修订完善《东安县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东安县司法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按规定要求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制度。③对负有责任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8-2:违规支付费用。

整改情况:①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支付管理,坚决杜绝对公事项的款项支付到第三方个人账户的情况。②对负有责任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

8-3:调解案件奖补资金发放有漏洞。

整改情况:①已按时退缴违规发放资金。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③制定了《人民调解案件评查管理办法》,成立了东安县司法局人民调解案件评查小组,加强对人民调解案件补助审核力度。未再出现超标准发放和重复领取奖补资金的情况。

8-4: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按时将超额领取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全额追缴并上缴国库。②已对超额领取补贴的律师进行提醒谈话。③制定了《东安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审查及补贴发放审核程序》,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审批实行“五审”(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审核制,严格进行审核把关。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

8-5: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对现有的智能安防平台服务器等设备正常使用,发挥了其使用价值。②对未补登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补登。③进一步修订完善《东安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三)局党组领导作用不够有力,选人用人有欠缺。

9.党的组织建设有短板。

9-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加强学习教育。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全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决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②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每季度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全面掌握党建工作推进情况。③抓牢党员队伍建设。加大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党务干部的能力素质。全年按规定开展党员支部委员会支部党课确定发展对象,按期转正党员。组织开展“廉政”等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深化拓展党支部“党建引领 法治护航”党建品牌创建,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9-2: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①认真学习研读县委组织部发的《新编发展党员工作手册》,重新梳理党员发展流程,明确各环节的时间要求、材料规范等。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组织党建专干分别参加了两次由县委组织部组织的业务培训,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对近三年的党员发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其档案进行全面审查。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今后举一反三,对不符合程序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中止并纠正,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9-3: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党课制度,增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②每月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老同志自觉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并严格执行签到制度。③对机关支部党员2名人员进行约谈,督促他们正常参加退休支部的党组织活动④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以上率下、示范带动。

9-4:民主评议党员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强化党建业务培训,组织党建专干参加了全县党务工作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明确党内组织生活纪律和要求。②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从2024年开始,机关支部民主评议党员不再对预备党员评定等次。③持续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等程序进行。

9-5:党组织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按照程序向省委社会工作部请示,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湖南慎明律师事务所已向中共东安县白牙市镇党委提交换届请示。②经白牙市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批准,慎明律师事务所已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

10.班子政治建设不够有力。

10-1: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根据县委政法委工作提示,制定《东安县司法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规范请示报告的形式程序,明确责任部门。②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归口由县司法局办公室统一向县委政法委办公室请示报告。2024年局党组重大事项均如实请示报告。

10-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①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②认真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③完善机关支部建设,在“三会一课”上,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上级文件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将反馈意见及时收集整理,并按照要求做好修改,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

10-3:研究事项决而不行。

整改情况:①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对党组工作的认识。②县司法局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对一名同志予以免职。③今后未做好充分准备的议题,坚决不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

1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11-1:议事决策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党组成员均逐一发表意见。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局党组书记末位表态。③坚持民主决策程序,提高集体决策的透明度、民主性和科学性。做到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实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11-2:重大事项未上会。

整改情况:①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决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②认真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求,落实民主集中制度,对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11-3:大额资金支出程序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大额资金支出程序,对于单笔超出一万元的支出,必须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同意后才能支出。

11-4:非班子成员参与党组决策。

整改情况:①严格“三重一大”会议纪律,科学确定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县司法局党组会议,2024年以来出现非班子成员进行表决发言的情况。

12.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到位。

12-1: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确保入心入脑。②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特别是涉及到讨论党组成员本人事项,必须做到一律回避。

12-2:干部未按规定轮岗交流。

整改情况:①县司法局政工室建立了中层干部任职台账,按照规定定期交流14人。②积极培养使用干部。发挥干部特长,提升干部工作积极性,做到分工合理、人尽其才。局党组分别于2024年1月和10月对各股室及司法所负责人进行交流换岗。③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让年轻干部有舞台、有追求,2024年10月局党组任命7名“90后”年轻干警为司法所所长职务。

12-3:“三超两乱”整治不力。

整改情况:东安县司法局已按程序向县委编办提交增设机构的论证报将根据大编委会议决议抓好落实。

12-4:调解员队伍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①加强对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和衔接,已补足专职人民调解员,各行业专业专职调解员均达到湖南省司法厅湘司发﹝2018﹞17号《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通知的要求。②根据《东安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调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东平安办〔2024〕1号文件的要求,2024年落实“七联调”工作联动机制,指导并成立了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四)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有差距

13: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认识不够,未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①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认识,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整改长效机制。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差旅费、支付管理、固定资产的审核管理。③责令相关律师将违规收取费用退还当事人,并对违规收取费用的律师进行谈话,责令作出不得违规收费承诺书。④加强对法律援助律师的教育监督管理。教育律师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了解法律援助的意义和重要性。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督促县法律援助中心加大评查回访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收费行为。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要重视理论学习,提高工作主观能动性,自觉将“四个意识”应用在工作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增强巡察整改工作针对性。局党组成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责任股室所要明确职责、具体明确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建工作的实效性。要持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文化,通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丰富的党内生活,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局党组凝聚力、战斗力。

(四)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增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多渠道、多途径、多方面抓好党风廉政工作、作风建设,强化党内管理监督。提升服务意识和能力水平,转变工作作风,以“最多跑一次”商事改革为契机,接受社会监督,结合局内纪检部门和派驻纪检组监督,打造公开透明、风清气正的司法行政部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4212268;电子邮箱:dasifaju163.com 。        

中共东安县司法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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