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3-0086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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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市场监督局
开展2023年度商标印制行为及专利使用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根据省市局“双随机、一公开”年度工作计划要求,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定于3-11月份组织开展全县2023年度商标印制行为及专利使用行为双随机抽查,为做好这次双随机抽查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抽查行业及部门
由县局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和执法五中队对辖区内的商标印制及拥有有效专利的市场主体进行抽查。
二、抽查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三、抽查类型和抽查事项
(一)抽查类型:双随机定向抽查。
(二)抽查的主要事项:商标印制行为及专利使用行为抽查。
四、现场随机抽取事项安排
(一)随机抽取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日
地点:县局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
(二)随机抽取流程
1.抽查对象抽取。
通过综合管理系统按10%比例从辖区内的商标印制市场主体进行抽查。
通过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市场主体按2%的比例进行抽查。
1.执法人员抽取。通过综合管理系统从我局的县局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和执法五中队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
五、抽查程序
(一)检查准备。检查人员在实施抽查前,应当查询市场主体在本部门备案信息及有关行政处罚信息,核对相关信息是否一致。检查人员在抽查过程中可以与检查对象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预约检查时间,并且要求检查对象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二)检查措施。本次双随机抽查将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进行,对企业实施检查时,每个检查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要一次性完成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查阅、复制有关账册、合同和相关资料,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三)检查结果处理。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抽查检查时,要及时填写《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抽查检查记录表》,记录表应由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见证记录。
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对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属于当场纠正的,依法提出整改要求,并记录在《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抽查检查记录表》中。
2.属于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处理。
3.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具有管辖权的同级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各检查组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县局登录综合管理系统,将检查结果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载于市场主体名下对外公示,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监管部门官网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需立案调查的,应当自调查处理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资料保存。抽查工作结束时,各检查组要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抽查检查记录表》、《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检查中形成的材料保存,以备查。
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