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1-0063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东市监发〔2021〕53号
东安县2021年餐饮服务环节“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效能,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東力,建立完善全县餐饮食品经营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根据省、市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局决定,对全县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许可的餐饮销售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督促餐饮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合理配置执法资源,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着力营造有序的竞争环境和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许可管辖与属地管辖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实施抽查的责任主体,采取不定向方式,依职责开展抽査工作。
1.公正透明。抽查工作的“抽”和“査”环节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公平公正。检查名单随机抽取,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公示。
2.权责一致。根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检查环节遵循“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
三、抽查时间及对象
1.抽查时间:2021年8月16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
2.抽查对象:全县范围内2432户餐饮食品销售经营者。
四、抽查内容和方式
1.抽查内容:依据《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办法》、《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开展检查。
2.抽查方式:运用省局“市场主体信息化综合管理”软件系统,按照餐饮服务单位5%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按抽取结果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相结合,按照餐饮服务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开展检查。
五、抽查人员及执法依据
1.抽查人员:建立符合抽查条件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名录库,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检查人员名单。
2.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六、工作要求
1.抽查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要将检查结果录入到湖南省市场主体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并向社会公示。
2.有效运用抽查结果。检査的次数列入风险分级管理监督检査频次。检查发现市场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立即依法进行处理。对典型案件应当给予曝光,逐步形成部门联动响应的信用约束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3.妥善建立抽查档案。此次随机抽查使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请抽查人员务必于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双随机”检査工作并按要求录入系统,并于11月15日前将检查记录等相关资料整理后交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股。
联系人:刘永康 18874691501 邮箱:43400229@qq.com
杜冠求 13789230879 邮箱:864359612@qq.com
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