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1-0062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东市监发〔2021〕36号
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高考学考期间加强市场监管的通知
各股(室)、执法中队、基层所:
为确保全县2021高考、中考、学考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实现平安三考工作目标,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就高考、中考、学考期间加强市场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提前介入、风险防控、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加强检查整治,实行驻点监督,全力做好高考、中考、学考考期间市场监管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强化高考、中考、学考考点周边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监管,确保师生饮食和用药安全。
(二)严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儿童用品、有毒有害学生文具及中介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三)严查超范围经营电子通讯器材、经营用于考试作弊的电子发送及接收设备等考试作弊器材的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工作的考试环境。
三、时间安排
(一)综合治理阶段:5月20日-6月25日
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产品安全综合治理,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对检查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对各考点学校及周边商店、市场、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和摊点等进行检查,整治考点考场周边经商活动。
(二)现场保障阶段:6月5日-6月21日
实施食品安全驻点监察,食品安全保障人员进入各学校进行食品安全驻点监督检查,加强对考点学校食堂及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做好考试期间考点学校食堂餐饮安全保障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25日
各股室、中队对三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总结,并及时上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股。
四、检查地点
东安一中、天成学校考点食堂、商店、医务室及周边餐饮店、商店、药店、电子产品经营店,各类培训机构。
五、检查内容
(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巡查保障工作
1、提前介入,加强引导。督促学校加强和普及对考生食品安全知识、食物中毒防范常识的宣传教育,引导科学消费、健康饮食;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协助对其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组织执法监管人员对高考考生食宿点(集中就餐学校食堂)开展驻点监督;加强对考点、考试食宿点、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经营单位检查巡查工作。办公室、法规股、12315中心加强对媒体引导,做好举报投诉案件的协查工作,全面落实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2、加强评估整改,全面消除隐患。主动与教育部门、考生学校联系,提前掌握今年考试规模、考点设置和考生集中住宿供餐信息,考前对供餐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明确相关责任,督促落实相关管理制度,了解清楚高考期间食材配送来源,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考生的饮食健康。在考前对考生供餐单位进行检查,排查隐患,做出安全评估;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做好回头看检查,对不符合要求、不能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不具备接待能力的学校食堂,不得从事考生就餐接待。
3、集中力量整治,全面落实保障。考前和考试期间对考点的医务室、县城的医疗机构及药店的药品进行检查,确保用药安全。对考点学校食堂、商店、小卖部及学校周边(门口及街对面两侧200米以内的范围)食品经营店开展拉网式检查整治,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持证情况、场所卫生状况、餐饮单位的厨房卫生、三防(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餐具卫生、食品储藏条件,滥用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等监督检查,加强对菜肴加工、储存、餐饮具消毒等重点环节的动态监管。严厉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经销“三无”、过期、腐烂变质食品、问题药品等违法行为。
(二)开展学习用具、电子通讯器材经营单位主体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1、以学校周边经营考试用品的商场、超市和文具批发店为重点,检查其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销售的2B铅笔、橡皮、中性笔及其他考试有关用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防止“三无”文具流入考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及出售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2、以电子通讯器材市场、经营电子接听设备的商场、市场为重点,对辖区所有经销电子通讯器材业户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规范主体经营资格,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同时,对所有经营业户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经营业户信用档案,并将其相关信息录入电子档案。督促业户建立进销货台帐,清查商品进货渠道、销售去向,做到来路清、去向明。凡涉嫌经营用于考试作弊的电子发送设备、具备接听装置的电子产品、有关部门通报的涉嫌作弊的电子产品等均列入重点查处范围,严厉打击经销考试作弊器材的违法行为。
(三)开展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检查
全面开展学校及考试食宿点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检查工作。重点排查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运行记录、定期检验情况、人员培训情况、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应急预案及演练、年度检查报告、注册使用登记、维保记录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对于查出的隐患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求企业现场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督促企业按期、按规定整改,并及时提交整改资料以备复查。
(四)开展中介欺诈、虚假宣传监督检查
以校外培训机构为重点,查处欺诈、招生广告虚假宣传行为,揭露中介欺诈伎俩,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
六、职责分工
(一)药品化状品医疗器械管理股、二中队:负责对考点的医务室、县城的医疗机构及药店的药品进行检查,查处药品违法行为案件,确保用药安全。
(二)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一中队:要认真履行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责任,负责对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查处食品违法行为案件。
(三)餐饮食品监管股、三中队:要认真履行餐饮环节监管责任,负责学校食堂、商店监督检查和考试期间的驻点监督管理,查处餐饮违法案件。
(四)广告监管股、消费者权利保护股、四中队:要认真履行广告监管责任,加强对招生广告的监督检查,查处虚假招生广告、中介欺诈行为的案件,揭露针对考生中介欺诈伎俩,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
(五)产品质量监督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五中队:加强对考点及周边涉嫌作弊电子产品以及经销不合格考试用具的监督检查,开展锅炉、电梯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查处出售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销售作弊工具、违反安全生产等违法行为案件。
(六)基层所: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负责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餐饮店等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负责学校校园及周边招生广告虚假宣传、中介欺诈行为的监督检查,查处食品违法经营、虚假宣传和中介欺诈行为案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及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制,严谨细致,严格监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县局成立以局长文铁兵为组长,副局长唐建华、张雪坡、唐崚、何义云、李小红为副组长,陈平、龙玉明、唐和平、陈芳、周章云、文曦 、王建辉、刘永康、兰明、唐艳军、文刚、文祥、向华喜、石艳兵、宾戈、陈小军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餐饮食品监管股,由唐建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永康、文曦、陈芳、唐艳军、文刚、向华喜、石艳兵为成员,主抓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汇总上报。高考期间各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督促检查指导。
(二)加强协调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分管领导、各内设机构和县城所的全体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分工认真履职尽责,考前与教育等部门联动,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加强重点区域专项检查整治和驻点监督事前检查、安全评估、整改落实、动态监督工作。检查中要做好检查笔录、排查隐患,发现问题要下达文书,责令其在高考前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发现涉及其他监管部门职责的,要及时通报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一旦发生重大违法案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线素。
(三)加强值班驻守,有效应对异常。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掌握信息,一旦发生异常情况,驻点监督员要立即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妥善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了解、报告、协调和处理,重要情况要立即向相关领导报告。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到岗、切实履职,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特殊原因需要离岗或换岗的,必须向领导请假同意;如因擅自离岗、保障不力等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从严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经验。高考保障工作结束后,各监管股室、基层所要认真总结高考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并于6月25日前报送专项检查情况总结、检查图片5张到给县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股。
联系人:刘永康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股
电 话:18874691501 电子邮箱:864359612@qq.com
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