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0000001/2026-0129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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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6年股室工作人员分工的通知
东人社发[2026]2号
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2026年上级的工作目标要求。为确保我局2026年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股室人员安排和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1、办公室
人员安排:负责人:刘纯丽
工作人员:陈英忠、叶翔
工作职责:负责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计划,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负责组织有关领导讲话稿及重要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修改工作;负责综合调研、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宣传思想及有关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上传下达、文电办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加监督工作;负责安全保卫、派车、派差等日常工作;卫生、绿化、接待、机关院内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调、扫黑除恶)工作;牵头负责“六城同创”,并具体负责“六城同创”中的创文、创卫、创区、创园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2、工资福利股
人员安排:负责人:陈汝兵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政策;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和工资统计,管理并审核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休假、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死亡抚恤、遗属困难补助及工龄认定等政策,承担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等政策;承担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3、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股
人员安排:负责人兼会计:桑丽君
工作人员:屈珂
工作职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资金)管理制度,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资金)实施监督;管理县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外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实施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监督社会保险基金(资金)运营情况,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内部审计工作,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协助上级部门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业务的资格,并对其承办情况实施监督;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4、事业单位管理股(县重点民生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员安排:负责人:蒋建林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综合管理全县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政策的组织实施;拟订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服务办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人计划管理实施及审批、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指导竞聘上岗;承担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等有关工作,综合监管人员聘用、解聘(辞退)、辞聘(辞职)等有关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人力资源信息数据库;提出全县急需人才的引进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见习基地工作,参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承担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职称改革工作;做好各类任职资格考试的审核确认、报名组织工作负贵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人才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工程”及专家服务基地工作,承办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高学历人员、高技能人员和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及有关科研经费的资助工作;承担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综合管理全县引智工作和来县工作的外国专家及港澳、台地区专家,负责引智项目计划、审核、申报,组织管理并监督检查引智项目资金落实,归口管理全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地区培训;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流动调配工作;负责全县重点民生实事协调、调度和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5、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
人员安排:负责人:蒋任之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实施全县劳动者平等就业、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促进特殊群体统筹就业和就业援助办法,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实施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项目标准的稽核等工作;承担机构改革后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划转的就业、失业等方面行政职能,用工招工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6、劳动关系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人员安排:负责人:陈伟荣
工作职责:实施全县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探亲假、福利制度,落实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协调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参与劳动模范的评审;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贯彻执行职业培训政策、具体办法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指导全县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和师资队伍、教材建设工作,协调组织实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未撤销的部分工作;承担机构改革后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划转的职业能力建设等方面行政职能;负责禁毒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7、社会保险股
人员安排:负责人:胡艳宾
工作人员:席惊涛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对保险经办机构实施社会保险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监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实施;贯彻落实城镇企业(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下同)职工退休、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政策、城镇死亡企业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负责县级参保职工正常退休审核发证工作;负责全县参保职工提前退休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企业年金的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工作;承担全县企业工作人员工伤认定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承担县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机构改革后社保、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划转的行政职能;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8、农民工工作股(劳动监察股)
人员安排: 负责人:唐毅刚
工作人员:黄颖、胡海波
工作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拟订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9、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人员安排:院 长:邓艳荣
工作人员:陆林宏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工作;负责法治平安建设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10、县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中心
人员安排:主 任:周小红
副主任:唐伟维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流动人才的档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搞好本基地的见习生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用工服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11、信息中心(行政审批股)
人员安排:负责人:赵伟
负责全局网络信息安全、社保卡发放等工作;对接县行政审批局的工作;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的牵头协调工作;负责联动处置平台;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12、法规信访室、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室(联合工会)
人员安排:股长:陈超斌
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谁解仲裁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应诉、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并监督实施劳动保障和人事人才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协调处理信访维稳事件,代表单位受理来信来访。负责局机关工会工作,负责与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联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作风建设、窗口作风建设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13、政工室
政工室负责人兼出纳:周嵩婷
负责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督促指导局内各党支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和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负责统战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妇女儿童、青年、计生综治、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考察任用及人员出国(境)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局机关财务报账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