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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0-00326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0-08-20
名称: 东安县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文号 :    
东安县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 2020-08-20 17:20
  • 来源: 就业服务中心
  • 【字体: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96号)、《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人社函〔20205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县申领失业补助金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领时间和对象

申领时间:

政策申请时间为20201231日止,逾期不受理。

申领对象:

20203月至12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以在我县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1、在我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在失业状态的;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我县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下列人员不符合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

1、未失业人员;

2、退休人员;

3、未参加失业保险人员;

4、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

5、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6、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补贴标准

20203月至12月间失业且累计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失业保险金50%确定:即1098*50%=549/月。

20202月底以前失业的或累计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失业保险金20%确定:即1098*20%=219.6/月。

可以申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三、申领方式

1、网上申请,2012年以来我县参保失业人员,建议网上申请。

1)永州智慧就业:扫描或在微信上搜索永州智慧就业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注册公众号惠民服务就业服务大厅失业金申领下一步失业补助金申领基本信息(完整填写)提交申请。注意:我县参保失业人员银行卡号填写(本县内中国农业银行本人账号)。



2)智慧人社:扫描或微信上搜索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注册公众号社保服务待遇查询失业待遇申领下一步失业补助金申领基本信息(完整填写)提交申请。注意:我县参保失业人员银行卡号填写(本县内中国农业银行本人账号)。



2、现场申领,适合2012年以前参保失业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中国农业银行卡复印件。原改制企业参保人员需提供参保凭证或招工表、身份置换表档案等证明材料。

四、申领地点

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失业保险股,办公电话:0746-4220069

五、其他事项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出现以上停发失业补助金情形(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除外),申领人员须及时向经办机构报告备案,并主动退还违规领取的失业补助金,隐瞒不报造成基金损失的将根据《社保法》第八十八条按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形依法严肃处理,并上报失信人员名单。

温馨提示

1《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上原工作单位栏指最近一次交纳失业保险的单位,个人签字栏必须到申领地现场本人签字并按手印,严禁代办。

2后续审核中,确需个人提供相应参保佐证材料,另行通知本人补充相关材料,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自身参加过失业保险的,不核发失业补助金。

  

本告知书相关内容规定以相关文件为准。

  

                      

                       东安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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