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3-0138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气象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2023年度东安县气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 |
东安县气象局 |
公共普法内容 |
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永州市地方性法规等 |
本部门法律 普及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气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气象行政处罚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施放气球管理办法》《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气象资料管理办法》《湖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施细则》《人影安全及规范》等法律法规 |
本单位 普法平台 |
“东安县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微信公众号 |
责任领导、 部门及普法 联络员 |
分管领导:胡自花 |
责任部门:东安县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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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联络员:唐文秀 |
责任单位名称 |
东安县气象局 |
重点普法任务 |
共性指标: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支部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本单位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单位“宪法宣传周”活动。 3.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4.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内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法治学习讲座不少于1次。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要求学法达标率100%,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6.在东安新闻网(法治宣传专栏)完成普法活动新闻稿4篇. |
个性指标: 1.利用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 与气象科普相结合,开展校园气象普法活动 2. 学习宣传《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